女方要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導讀:
離婚是可以進行訴訟離婚的,這樣的方式一般是雙方對離婚有異議才會進行訴訟離婚,那么在離婚的時候女方提出離婚需要舉證什么呢?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那么女方要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是可以進行訴訟離婚的,這樣的方式一般是雙方對離婚有異議才會進行訴訟離婚,那么在離婚的時候女方提出離婚需要舉證什么呢?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關于女方要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是可以進行訴訟離婚的,這樣的方式一般是雙方對離婚有異議才會進行訴訟離婚,那么在離婚的時候女方提出離婚需要舉證什么呢?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起訴離婚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2、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所謂“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界定為: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住。在處理此類案件時要正確處理好法律與道德的關系。一方面不以不準離婚懲罰有過錯一方,同時應通過調解、判決等審判活動,加強道德教育,對錯誤思想和行為予以道德上的譴責。對第三者可建議有關組織對第三者予以適當的行政處分。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對這一類案件,首先應教育幫助有此惡習的一方樹立正確的人生觀,改正自己的行為,多關心家庭、承擔家務、照料子女。其次要動員另一方給予關心和幫助,促使雙方和好。
(一)、證明當事人(原告、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的離婚證據
1.證明原告、被告是夫妻關系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系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街道辦出具的證明。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或經常居住地公安機關的證明。
(二)、證明婚姻關系破裂的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鑒定,提出證人。
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街道辦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或居委會、街道辦、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引起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