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對方沒出庭怎么辦

導讀:
起訴離婚對方沒出庭怎么辦問題的解答帶著問題,我們一起往下看。在起訴離婚開庭的時候,有些人遇到了被告不肯出庭的情況。有三種情況可以例外:第一,《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第二款規定,離婚案件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除上述情況之外,其他離婚案件一般不得適用缺席判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那么起訴離婚對方沒出庭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離婚對方沒出庭怎么辦問題的解答帶著問題,我們一起往下看。在起訴離婚開庭的時候,有些人遇到了被告不肯出庭的情況。有三種情況可以例外:第一,《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第二款規定,離婚案件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除上述情況之外,其他離婚案件一般不得適用缺席判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關于起訴離婚對方沒出庭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時候自己去選擇離婚但是對方并不想或者是不屑于去出庭法院,這種情況也是存在的,面對這種情況,我們到底怎么去處理起訴離婚的情況下對方沒有出庭的行為,如果法院出具傳票的話,我們是得接受的并且是否強行去?起訴離婚對方沒出庭怎么辦問題的解答帶著問題,我們一起往下看。
在起訴離婚開庭的時候,有些人遇到了被告不肯出庭的情況。通常情況下,婚姻案件原則上不能缺席判決,原因在于:1、離婚案件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若當事人不出庭,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撫養、債務承擔的事實都有很大的難度,且這些方面都對當事人的生活乃至人生產生重大的影響。2、離婚判決具有不可逆轉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確定了離婚判決的效力強大且不可推翻。
有三種情況可以例外:第一,《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第二款規定,離婚案件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第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一條做出了明確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第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訴訟,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應當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決。”除上述情況之外,其他離婚案件一般不得適用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確定了離婚判決的效力強大且不可推翻。
如何寫離婚起訴狀呢?
(1)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具體是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寫明訴訟請求,一般在起訴離婚中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
1)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2)有關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由誰撫養,撫養費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時間和方式等;
3)有關財產分割方面的請求。
(3)書寫事實與理由,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子,因何原因離婚等情況。
(4)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離婚起訴狀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口頭到法院起訴的,法院會做記錄,需起訴人簽字或蓋章。
2、夫妻婚姻關系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
結婚證原件這是離婚時必須要出示的資料,那是夫妻關系存在的證明。
3、原告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
這主要是針對有撫養權之爭的,沒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如果申請保全什么的,要另行交費。
收費標準如下:
1、保全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4、需要說明的是:申請人提起訴訟時,可以將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