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債務合同案 如何在合同債務糾紛案件中舉證

導讀:
合同債務一多,隨之而來的合同債務糾紛也就多了起來。不管是什么案件,證據一直是其中最重要的東西。那么,債務合同起訴需要什么材料?關于最新債務合同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債務一多,隨之而來的合同債務糾紛也就多了起來。不管是什么案件,證據一直是其中最重要的東西。那么,債務合同起訴需要什么材料?關于最新債務合同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何在合同債務糾紛案件中舉證
第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系發生后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第二、證明買賣關系存在的證據。
1、《購銷合同》、《供貨協議》;
2、訂(定)貨單;
3、證明口頭協議成立和生效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實際履行憑證。
第三、證明協議履行情況的證據。
1、交、收貨憑證:交貨單、送貨單、提貨單、收貨單、入庫單、運單;
2、證明尚欠貨款的憑證:結算清單、欠條、還款計劃、還款承諾書,其它能證明欠貨款事實的信函等;
3、收貨方提出質量異議的證據:信函、證人證言、有關單位的證明、檢驗報告書、客戶投訴、退貨及索償的證據。
第四、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計算清單,并注明計算方法、依據等。
最新債務合同案
債權人:××有限公司 債務人一:北京××有限公司 債務人二:北京××集團公司 債務人三:北京××公司 1998年3月27日,債權人與債務人一簽訂了《存款協議書》,債權人在債務人一處協議存款3000萬元,期限一年,年利率5.22%。
1999年3月27日存款到期后,債權人每年都向債務人反復催要,但債務人一總以種種理由推拖,至債權人2007年10月委托首創律師所追款時,債務拖欠已近10年時間。 債務人二、債務人三是債務人一的控股股東,債務人二、債務人三明知債務人一拖欠債權人巨額債務,卻不按《公司法》規定程序實施減資。按照《公司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債務人二、債務人三的違法減資行為造成債務人一缺失償債能力,屬于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了債權人利益,應當對債務人一所負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代理結果:
2007年10月,律師所接受債權人委托后,馬上指派專業律師對債務人及其股東單位的資信狀況、可供執行財產情況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調查取證工作;并根據調查取證的結果,制定了同時將債務人一及其控股股東債務人
債務人三列為本案共同被告的訴訟代理方案。該代理方案得到委托人確認后,承辦律師于2007年10月29日正式向法院立案,并同時向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 迫于訴訟和財產保全的壓力,債務人在2008年1月償還了全部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