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訴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怎么辦

導讀: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所以,如果雙方協議離婚不成的,堅持離婚一方可以到另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出證據證明,雙方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經過人民法院的調解后也無法和好的,就會依法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系。在進行訴訟離婚時,原告應該攜帶離婚起訴狀和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的復印件,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狀中應當寫明原告、被告的身份信息;離婚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如有證據應一并附上。那么一方起訴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所以,如果雙方協議離婚不成的,堅持離婚一方可以到另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出證據證明,雙方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經過人民法院的調解后也無法和好的,就會依法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系。在進行訴訟離婚時,原告應該攜帶離婚起訴狀和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的復印件,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狀中應當寫明原告、被告的身份信息;離婚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如有證據應一并附上。關于一方起訴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解除婚姻關系,后專指通過法律程序解除夫妻關系。
所以,如果雙方協議離婚不成的,堅持離婚一方可以到另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出證據證明,雙方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經過人民法院的調解后也無法和好的,就會依法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系。
在進行訴訟離婚時,原告應該攜帶離婚起訴狀和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的復印件,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狀中應當寫明原告、被告的身份信息;離婚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如有證據應一并附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