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要到哪里的法院

導讀:
即,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3、(二)軍人離婚案件的管轄:非軍人對軍人提起離婚訴訟,軍人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起訴離婚的費用,最后法院依“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起訴離婚的費用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那么起訴離婚要到哪里的法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即,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3、(二)軍人離婚案件的管轄:非軍人對軍人提起離婚訴訟,軍人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起訴離婚的費用,最后法院依“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起訴離婚的費用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關于起訴離婚要到哪里的法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首先要確定法院的地區管轄權。我國對此的通行做法是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則。這一原則適用于絕大多數民事案件,通常通常情況下,離婚訴訟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被告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1、去哪個法院起訴離婚通常情況下,我們根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確定離婚訴訟的法院管轄,但是有些時候,這種做法并不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或者會影響當事人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因此,離婚訴訟的法院管轄還存在一些特殊情況:
2、(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對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蹤的人,對被勞動教養的人和對被監禁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二)軍人離婚案件的管轄:
非軍人對軍人提起離婚訴訟,軍人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起訴離婚的費用是交給法院,按有關規定,起訴離婚的費用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起訴離婚的費用,最后法院依“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起訴離婚的費用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