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撤訴程序是怎樣

導讀:
起訴離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準予撤訴,則不再繼續行使審判權,訴訟即告終結。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各月內又起訴,人民法院不會再受理。但是被告可以起訴離婚,沒有時間限制。此致XX人民法院申請人:年 月 日首先,當事人必須清楚,撤訴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決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訴的行為。那么起訴離婚撤訴程序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離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準予撤訴,則不再繼續行使審判權,訴訟即告終結。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各月內又起訴,人民法院不會再受理。但是被告可以起訴離婚,沒有時間限制。此致XX人民法院申請人:年 月 日首先,當事人必須清楚,撤訴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決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訴的行為。關于起訴離婚撤訴程序是怎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離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符合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都會裁定準予撤訴:
(1)申請撤訴的人是提起訴訟當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過特別授權的委托代理人。
(2)申請撤訴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強迫。
(3)申請撤訴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撤訴不得侵犯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規避法律。
(4)申請撤訴必須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準予撤訴,則不再繼續行使審判權,訴訟即告終結。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各月內又起訴,人民法院不會再受理。
在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中,如果沒有出現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但是被告可以起訴離婚,沒有時間限制。
申請人:
申請事項:撤回(2009)第***號的起訴。
撤訴請求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離婚一案,貴院已經立案受理,受理案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已經達成調解協議,或者雙方已經調解和好,因此申請撤回訴訟請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首先,當事人必須清楚,撤訴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決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訴的行為。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
也就是說,如果當事人想撤訴,必須是在判決之前向法院提出,如果已經判決,是無法提出撤訴的。同時,如果當事人在判決前提出撤訴,法院是否會批準其撤訴請求,無法估計。需要法院根據案情的發展做出裁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其次,在離婚訴訟中,原告已經撤訴的,那么就說明已經放棄了原有的訴訟請求,但是具體是否對被告有利,是無法判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