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一方起訴離婚如何辦理

導讀:
婚姻法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我國法律規定,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人民法院對離婚案件進行調解,主要是對當事人進行法律和政策的說服教育,一般說來,首先通過調解促使夫妻和好,必要時也可以做調解離婚的工作。只有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才能判決準予離婚。那么夫妻之間一方起訴離婚如何辦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法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我國法律規定,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人民法院對離婚案件進行調解,主要是對當事人進行法律和政策的說服教育,一般說來,首先通過調解促使夫妻和好,必要時也可以做調解離婚的工作。只有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才能判決準予離婚。關于夫妻之間一方起訴離婚如何辦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法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按照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先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調解,按性質可分為訴訟外的調解和依訴訟程序進行的調解。對于訴訟程序以外的調解離婚糾紛的部門,婚姻法未明文規定,在實際生活中,主要是當事人所在單位、群眾團體、基層調解組織和婚姻登記機關。離婚糾紛經有關部門調解后,會有三種結果:第一,雙方當事人達成和好協議,繼續保持婚姻關系;第二,雙方就離婚以及子女、財產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可向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第三,調解無效,一方仍要求離婚,而他方堅決不同意,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訴。依訴訟程序進行的調解也就是當事人提起離婚訴訟后由人民法院進行的調解。我國法律規定,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人民法院對離婚案件進行調解,主要是對當事人進行法律和政策的說服教育,一般說來,首先通過調解促使夫妻和好,必要時也可以做調解離婚的工作。調解應當在自愿、合法的原則下進行。人民法院的調解同樣也會出現三種結果:一是雙方達成同意和好的協議,原告撤銷離婚之訴,人民法院將調解筆錄存卷;二是雙方達成離婚的協議,人民法院按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的法律效力與判決書相同;三是調解無效,離婚訴訟繼續進行,人民法院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判決。我國《婚姻法》第25條第2款規定,判決離婚是有條件的,不是無條件的。只有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才能判決準予離婚。如果感情尚未達到確已破裂的程度,即使調解無效,法院也可根據具體情況不準離婚。那種認為只要調解無效就必須一律判決離婚的看法,是一種誤解。
(1)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具體是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寫明訴訟請求,一般在起訴離婚中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1、請求法院判決離婚;2、有關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由誰撫養,撫養費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時間和方式等;3、有關財產分割方面的請求;
(3)書寫事實與理由,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子,因何原因離婚等情況。
(4)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
離婚起訴狀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口頭到法院起訴的,法院會做記錄,需起訴人簽字或蓋章。
2、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
這里所講的證據主要是指,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復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拿著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4、立案庭審查是否受理該離婚案件,并交納訴訟費用,回家等通知。
5、法院受理了該離婚案件后,將在法定的時間內向對方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6、離婚調解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所以如果對方同意離婚,法院會組織雙方進行離婚調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組織調解也可能是在開庭時首先問雙方是否愿意調解。調解成功的,發民事調解書。如果不同意離婚或者調解不成功的將繼續開庭。
7、開庭時,雙方都可以委托律師或其他代理人,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訴訟請求判決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對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做出判決。這時,法院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決不予離婚。一般對于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又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離婚。
1、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起訴書
起訴書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內容。
4、1寸照片一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