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多久可以離婚

導讀:
離婚的案件如果適用簡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能審結;若適用普通程序,時間則更久一些,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那么離婚起訴多久可以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的案件如果適用簡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能審結;若適用普通程序,時間則更久一些,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關于離婚起訴多久可以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的案件如果適用簡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能審結;若適用普通程序,時間則更久一些,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則可能會更長。
首先,必須的是離婚訴訟費用。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費,在訴訟過程中產生的申請費;鑒定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根據情況要由某一方當事人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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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期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