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外情收集證據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導讀:
如果在法庭上,有婚外情的配偶沒有充分證據否認該書面材料是出自自己真實意愿的表示,則一般會被法官采信,作為認定婚外情的關鍵證據。婚外情案件中,取證是一個讓很多當事人為難的問題。一般情況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證據幾乎不可能?;橥馇槿∽C過程中,當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與第三者有不正當關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較大。遇到這類情況,當事人如能確定老公與第三者同居,最好的辦法就是撥打“110”報警,由執行公務的公安人員進入住宅,然后進行詢問筆錄,從而證實配偶與第三者的同居事實,這樣的證據法庭一般會采納。那么丈夫婚外情收集證據的注意事項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在法庭上,有婚外情的配偶沒有充分證據否認該書面材料是出自自己真實意愿的表示,則一般會被法官采信,作為認定婚外情的關鍵證據?;橥馇榘讣校∽C是一個讓很多當事人為難的問題。一般情況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證據幾乎不可能?;橥馇槿∽C過程中,當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與第三者有不正當關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較大。遇到這類情況,當事人如能確定老公與第三者同居,最好的辦法就是撥打“110”報警,由執行公務的公安人員進入住宅,然后進行詢問筆錄,從而證實配偶與第三者的同居事實,這樣的證據法庭一般會采納。關于丈夫婚外情收集證據的注意事項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異性做出的書面材料;
(1)雙方往來的書信或一方的日記等記載婚外情事實的書面材料;“白紙黑字”的記載,如能清晰完整地反應案件事實或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一般能取得較好的證明效果;
(2)當婚外情突然被曝光或因此造成家庭矛盾激化之時,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異性情急之下寫下表示“保證悔改”,“不再往來”等的“保證書”、“道歉信”、“承諾書”等。
如果在法庭上,有婚外情的配偶沒有充分證據否認該書面材料是出自自己真實意愿的表示,則一般會被法官采信,作為認定婚外情的關鍵證據。
2、顯示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與婚外異性親密關系的各種照片;
例如,記錄了他們在公園、劇院等公共場所擁抱、牽手、親吻等親昵行為的照片,也能從一個側面證實其間存在不正當的異性關系,證明配偶的過錯。
3、錄音錄像等能夠證明有婚外情的視聽資料;
如談話中有婚外情的一方配偶承認與第三者的婚外情關系、在自家安裝攝像設備,拍攝到配偶與婚外異性舉止親昵的錄像等;
4、手機短信;
配偶與第三者之間的婚外情短信。
鑒于此類證據有兩個突出特點,一是保存比較困難,二是穩定性差,容易刪減或編輯,且難以通過一般的技術手段發覺;三是很難直接證明短信發送者及接收者到底是誰。
應盡量將短信保留在接收的手機內存或存儲卡中,并經公證機關的公證程序,以備將來作為證據使用。
5、通訊軟件聊天記錄和電子郵件;
在現實生活中,通過QQ、MSN等通訊軟件聊天記錄和電子郵箱中的來往信件,發現夫妻一方有婚外情的現象大量存在,但此類證據同樣存在保存困難,穩定性差且無法證明發送者和接收者身份等問題。
所以這兩種證據也很難單獨作為婚外情證據,一般情況下,當事人通過截圖打印或公證后,只能將其作為輔助的證據材料,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婚外情案件中,取證是一個讓很多當事人為難的問題。一般情況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證據幾乎不可能。所以,就要盡可能多地搜集間接證據,如查看電話通話記錄、短信內容、往來書信等,最好能拍攝取得影像資料。如果配偶與情人在外面購房或租房同居,當事人可以注意搜集房產公司買房合同或租房地物業公司有關兩人租房、交物業費、水電費等有關證據。還有,如住宿賓館的票據、視聽資料、證人證言、公安機關的證明等。能形成一個嚴密的證據鎖鏈,對打贏官司至關重要。
2、自己取證被法院采信可能大。
婚外情取證過程中,當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與第三者有不正當關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較大。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與第三者親密,談不到私闖他人住宅,構不成刑事責任。
但是,當事人不能將自家“捉奸”的照片在公眾中傳播,也不要對第三者進行人身侮辱,否則,對侵犯第三者的名譽權是能夠成立的。
3、異地“捉奸”可求助“110”。
當事人不能為了掌握配偶與第三者同居的證據,而擅自闖入他人住宅進行取證。因為這樣取證的方式不合法,可能會引發私闖民宅侵權問題。遇到這類情況,當事人如能確定老公與第三者同居,最好的辦法就是撥打“110”報警,由執行公務的公安人員進入住宅,然后進行詢問筆錄,從而證實配偶與第三者的同居事實,這樣的證據法庭一般會采納。
4、公共場所取證可被法院采納。
當事人在公園、電影院等公共場所取證,一般不會侵犯他人隱私,被法院采納的可能性也較大。但是,在公共場所擁抱、牽手、親吻的多,過于親密接觸的少。這些親昵行為的照片很難說明配偶與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長期穩定同居的行為,只能從一個側面證實他們有不正當的異性關系,證明配偶的過錯存在。
5、無過錯方取證要量力而行。
在處理離婚案件過程中,很多無過錯方苦于掌握不了對方越軌的確鑿證據,但又不甘心,因此耗盡心機去取得證據,甚至請“偵探公司”去調查,而忽視了對于共同財產的調查取證及保全工作。因此,當事人取證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則會得不償失。
根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由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所以,只有過錯方有上述法定情節的,無過錯方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法院才可能會支持。僅有婚外情或婚外性行為的,法院支持賠償訴訟請求的可能性不大。因為,抓到婚外情,并不能證明過錯方與第三者由非婚同居關系。“同居”與“婚外情”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同居要求兩者在一定期限內有連續、穩定共同生活的事實,這個期限一般會被定義在三個月上,而婚外情可能發生在一小時內,并且在時間上、手段上、方式上與同居也是大相徑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有下列幾種: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