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假離婚證據怎么收集

導讀:
法律上并沒有所謂假離婚,一旦辦理了離婚手續,都是真離婚,因此,沒有假離婚證據收集這么一說。一般來說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有著密切的聯系,他比較了解被執行人的婚姻狀況及家庭財產情況,是人民法院判斷被執行人是否是借夫妻假離婚逃避債務案件的重要線索。共同財產可能變成一方的婚前財產。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范圍,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當然,婚姻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虛假調解離婚的,有證據證明調解不是自己真實愿意或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要求撤銷。那么一方假離婚證據怎么收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律上并沒有所謂假離婚,一旦辦理了離婚手續,都是真離婚,因此,沒有假離婚證據收集這么一說。一般來說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有著密切的聯系,他比較了解被執行人的婚姻狀況及家庭財產情況,是人民法院判斷被執行人是否是借夫妻假離婚逃避債務案件的重要線索。共同財產可能變成一方的婚前財產。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范圍,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當然,婚姻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虛假調解離婚的,有證據證明調解不是自己真實愿意或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要求撤銷。關于一方假離婚證據怎么收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律上并沒有所謂假離婚,一旦辦理了離婚手續,都是真離婚,因此,沒有假離婚證據收集這么一說。
如果是利用假離婚來逃避債務的話,對法院來說首先要分清雙方當事人是否是真離婚,什么情況下離婚,什么原因離婚,平素關系如何等等。判斷夫妻雙方是真離婚還是假離婚要從多方面調查。
1、詢問申請執行人。一般來說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有著密切的聯系,他比較了解被執行人的婚姻狀況及家庭財產情況,是人民法院判斷被執行人是否是借夫妻假離婚逃避債務案件的重要線索。但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有利害關系,對其提供的信息,執行人員應當慎重對待,結合其它信息綜合分析;
2、詢問基層群眾組織。居委會、村委會是群眾基層性組織,他們最了解被執行人的婚姻狀況、財產情況,且他們一般與被執行人無利害關系,提供的信息比較真實,是人民法院判斷被執行人是否是借假離婚逃避債務案件的重要依靠力量;
3、被執行人所在單位。
4、被執行人的鄰居。
5、被執行人的親友等等。
(1)財產風險。共同財產可能變成一方的婚前財產。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范圍,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比如一對夫妻原有兩套房屬共有財產,“假離婚”時兩套房產歸女方,在離婚協議上約定兩套房屋歸女方所有,即使后來復婚,這兩套房都屬于女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女方個人財產。
(2)“弄假成真”風險。有些“假離婚”者本來已經約定,在實現不正當目的之后再行復婚。然而,離婚之后有些人卻“假戲真做”,一方見異思遷,拋棄另一方,拒絕復婚,從而致使雙方矛盾激化,引發事端,形成社會不安定隱患。根據現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立法精神,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當事人人身自由及隱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對虛假離婚的處罰,即婚姻登記機關不再對虛假離婚登記行使撤銷權。也就是說,虛假離婚后婚姻關系出現問題,無法獲得婚姻關系上的救濟,其不利后果完全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當然,婚姻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虛假調解離婚的,有證據證明調解不是自己真實愿意或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要求撤銷。但是,如果一方當事人在調解離婚后又與他人結婚的,那么對于離婚一事就不能再要求撤銷,而只能在財產上要求重新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