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起訴離婚要多久?

導讀:
離婚訴訟,是指婚姻關系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與另一方解除婚姻關系的訴訟。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開庭審理階段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總結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那么深圳法院起訴離婚要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是指婚姻關系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與另一方解除婚姻關系的訴訟。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開庭審理階段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總結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關于深圳法院起訴離婚要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是指婚姻關系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與另一方解除婚姻關系的訴訟。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1)一審: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2)二審: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所以,一般來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開庭審理階段
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開庭時候,雙方對提交的證據和事實進行辯論和闡述。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
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總結
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
1、有二審: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上訴→二審→判決立即生效
2、不上訴: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到期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