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財產收費標準是多少

導讀: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此外,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起訴離婚的費用是交給法院,按有關規定,起訴離婚的費用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起訴離婚的費用,最后法院依“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起訴離婚的費用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那么起訴離婚財產收費標準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此外,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起訴離婚的費用是交給法院,按有關規定,起訴離婚的費用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起訴離婚的費用,最后法院依“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起訴離婚的費用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關于起訴離婚財產收費標準是多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費是統一由國務院規定的。關于法院開庭,無論是一次或數次開庭,一個階段均不得再收訴訟費。如對一審的判決不服,提起上訴的,須重新交納訴訟費。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此外,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如果起訴離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由起訴要求離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相關證據來證實,要承擔法院再次不準予離婚的后果。
因此,第二次起訴離婚時,應準備好證明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證據,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好充分準備,才能獲得法院的支持。
起訴離婚的費用是交給法院,按有關規定,起訴離婚的費用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
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起訴離婚的費用,最后法院依“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起訴離婚的費用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