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辦理的流程是怎樣的

導讀:
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和有利于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處理。這種認識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因為離婚是配偶雙方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如果想依法解除婚姻關系,只能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成到法院訴訟離婚,此外,沒有第三條途徑。離婚訴訟解決的是夫妻雙方的人身關系,而并非與其父母,近親屬之間的其他糾紛。因此,法院對除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外,一般不會主動征求當事人雙方父母、近親屬的意見,更不會以當事人是否征求過雙方父母,近親屬的意見,雙方父母及近親屬是否同意當事人離婚作為依據而決定最后的結果。那么離婚案件辦理的流程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和有利于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處理。這種認識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因為離婚是配偶雙方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如果想依法解除婚姻關系,只能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成到法院訴訟離婚,此外,沒有第三條途徑。離婚訴訟解決的是夫妻雙方的人身關系,而并非與其父母,近親屬之間的其他糾紛。因此,法院對除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外,一般不會主動征求當事人雙方父母、近親屬的意見,更不會以當事人是否征求過雙方父母,近親屬的意見,雙方父母及近親屬是否同意當事人離婚作為依據而決定最后的結果。關于離婚案件辦理的流程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以辦案律師的結案方式分類:非訴訟類案件和訴訟類案件兩大類。訴訟類案件以《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分類:婚姻家庭糾紛與繼承糾紛兩大類。
律師辦理離婚案件的流程一般如下:
(一)接待當事人,傾聽當事人講述;收集、確認與案件相關證據;大致判斷案件的結果;(這本身也是心證的過程,一定要注意傾聽單方陳述所得出的結果有可能與真實事實有差距,這需要后期與對方當事人的溝通以及仔細判別本方當事人的陳述及相關證據。
(二)與當事人一起確定是否進行調解;
(三)與對方當事人進行接觸,做好調解與訴訟的雙重準備;(案件至此,在律師心中對案件結果應該已經有相當確定的判斷,同時要把這種判斷結果明告知當事人。出于各個律師辦案風格及當事人的性格的不同,對案件結果的負面與正面因素是如實、還是夸大、縮小地告知當事人,需要律師根據案件情況具體分析。
(四)進入結案階段:調解結案或訴訟結案。
錯誤認識一:先提出離婚者在財產上會吃虧,夫妻雙方在案件訴訟中地位平等,離婚時,法院首先會分清當事人的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個人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先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和有利于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處理。因此,先起訴不等于原告必須在財產分割方面作出讓步,二者沒有必然聯系。
錯誤認識二:分居二年即可自行離婚。這種認識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因為離婚是配偶雙方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如果想依法解除婚姻關系,只能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成到法院訴訟離婚,此外,沒有第三條途徑。
錯誤認識三:家人不同意,法院就不能判離婚。離婚訴訟解決的是夫妻雙方的人身關系,而并非與其父母,近親屬之間的其他糾紛。因此,法院對除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外,一般不會主動征求當事人雙方父母、近親屬的意見,更不會以當事人是否征求過雙方父母,近親屬的意見,雙方父母及近親屬是否同意當事人離婚作為依據而決定最后的結果。
錯誤認識四:只要沒離婚,就有權接妻子回家。在離婚訴訟中,有的男方當事人認為,只要雙方還沒有離婚,自己作為丈夫就有權接妻子回家。應當說這種試圖重歸于好的想法是積極的,且有時也是有效的,但應切記: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受法律保護。丈夫必須經過妻子的同意才能將妻子接回家,如果強行“拖”妻子回來,則屬違法行為,將會受到法律相應的制裁。
錯誤認識五:離婚后,如對子女沒有撫養權,就可以和子女脫離關系。有的當事人認為,只要法院把子女判歸對方撫養,自己就與子女脫離關系了。這種想法不僅違背了起碼的道德,同時也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婚姻法》規定: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系,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誰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如出現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生活或子女患病、上學等新情況,子女有權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病,傷殘等原因無力繼續撫養,或有虐待子女等行為,法院還可依撫養方當事人、子女等的訴訟申請變更撫養權。
原告起訴、立案、排期、當事人繳納訴訟費和法院開票等。
1、起訴原告向法院起訴,應遞交起訴狀和有關的證據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數遞交訴狀副本和證據副本;同時填寫訴狀清單一式二份,一份交法院,一份原告留存。
原告在遞交起訴狀時,為公民(自然人)的應附交個人身份證明;為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的應提供工商登記資料、營業執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明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被告為法人的應提供的工商登記資料,被告為公民(自然人)的應提供其戶籍證明。
2、立案法院接受當事人遞交訴狀后,應在訴狀清單上簽名,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當即立案,同時向當事人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當事人法律文書送達確認書、訴訟須知、調解須知以及繳納訴訟費用通知。
3、排期經法院審查決定立案的,當即進行排期。排期包括確定開庭日期、時間、法庭和審判長,并向當事人送達開庭傳票。
4、繳納訴訟費用當事人收到法院開出的繳納訴訟費用通知起七日內可至中國農業銀行市分行派駐本市各法院的收費點交款。
5、付款方式以現金、本票方式付款的,由農行直接開出《訴訟費預繳專用憑證》(受理回單);以支票、匯票方式付款的,當事人憑農行出具的對號單三天后到交付銀行憑單領取銀行出具的《訴訟費預繳專用憑證》(受理回單)。
支票收款人是出票人的,必須背書,蓋出票人銀行留存印鑒;支票收款人是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不用蓋背書章;以貸記憑證(本市)、電匯(外埠)方式付款的,匯款時,應注明立案法院出具的訴訟費用繳納通知單編號、案號,若代單位或個人交款,應注明代XX單位或XX個人付款。農行收款后開出《訴訟費預繳專用憑證》(受理回單)。
6、法院開票當事人憑農行出具的《訴訟費預繳專用憑證》(受理回單)即時向法院調換《訴訟收費專用票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