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談判程序是怎樣

導讀:
法院要審查離婚當事人之間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同時會一并處理財產問題和子女問題。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那么離婚前談判程序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要審查離婚當事人之間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同時會一并處理財產問題和子女問題。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關于離婚前談判程序是怎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一:前期律師談判
很多即將離婚的夫妻,已經難以心平氣和的坐下談判,由于雙方缺乏互信,更是對爭議的問題難以達成一致意見。但不能因此就認為沒有談判的必要或斷定再沒有談判成功的可能。
第二:訴訟階段的談判
如果雙方矛盾較深無法談判成功,或者對方蠻不講理無法交流,或者對方拒絕談判,此時再進入訴訟階段。
法院要審查離婚當事人之間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同時會一并處理財產問題和子女問題。
第三:后期律師談判
如果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離婚當事人可以等到6個月后再次提出離婚訴訟。但是,這樣對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男女雙方都是一種傷害,并且6個月也是一個漫長的時間,是一種痛苦的煎熬。
必要時讓雙方共同的朋友參與談判,這對雙方都有一個思想壓力,任何一方不敢胡亂提條件,增加談判成功的機會;
依法法律和根據事實談判,否則一方很難說服對方,雙方很難達成一致意見;
雙方及時簽訂離婚協議,必要時請律師把關,以免留下后遺癥。
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