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起訴離婚流程是什么

導讀:
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我國的離婚方式分為了兩種,包括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然而一般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由于需要了解清楚雙方是否是真實意愿想要離婚,因此必須要當事人到場才行。那么感情破裂起訴離婚流程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我國的離婚方式分為了兩種,包括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然而一般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由于需要了解清楚雙方是否是真實意愿想要離婚,因此必須要當事人到場才行。關于感情破裂起訴離婚流程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這是法院離婚程序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后,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后,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最后,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1、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后,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夫妻生活走到盡頭!
2、一方不同意離婚或簽了離婚協議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一審一般3—6個月,二審一般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六個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認定為確實感情破裂無法挽回才起訴第二次的,實踐中第二次起訴離婚一般都會判決解除婚姻關系,兩人從此形同陌路!
訴訟法院的管轄提起離婚訴訟首先要選擇受理訴訟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民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涉外離婚訴訟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戶籍地進行起訴)。
我國的離婚方式分為了兩種,包括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然而一般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由于需要了解清楚雙方是否是真實意愿想要離婚,因此必須要當事人到場才行。但在訴訟離婚中,情況就有可能比較復雜了。至于此時起訴離婚雙方必須到場嗎,法律中沒有作出強制性要求,但原則上還是需要雙方都出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