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訴離婚程序該怎么辦理

導讀: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異地起訴離婚程序大致如下:1、寫好離婚起訴書;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訴訟離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那么女方起訴離婚程序該怎么辦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異地起訴離婚程序大致如下:1、寫好離婚起訴書;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訴訟離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關于女方起訴離婚程序該怎么辦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女方起訴離婚程序該怎么辦理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異地起訴離婚程序大致如下:
1、寫好離婚起訴書(可請律師代寫);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訴訟離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
三、起訴離婚程序判決時間
1、訴訟離婚或先談判、后訴訟離婚的情況,時間就難以確定了。通常來說一個簡單普通的離婚案件法院會采取簡易程序審理,一般從法院立案到最終作出判決的時間為3個月,但是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標的額較大或是案件相對復雜的離婚案件,法院一般都會采用普通程序審理,審限為六個月。
2、審限為六個月是在案件沒有特殊情況可以很順利進行的情況下的。倘若案件進展不順利,遇到對方逃避離婚傳票無法送達或需要鑒定等這樣那樣的情況的話,具體的時間就只能應案而定了。
3、無法協議離婚第一次訴訟離婚法院又未能判離的案件,想要離婚一方的當事人就只能在六個月后再此起訴,而訴訟離婚的時間又要重新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