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老公離婚要怎么處理

導讀:
雙方一起到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離婚手續,香港居民需出示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結婚證,以及兩位的離婚協議。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那么香港老公離婚要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雙方一起到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離婚手續,香港居民需出示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結婚證,以及兩位的離婚協議。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關于香港老公離婚要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論呈請人在那里結婚,只要具備下列情況之一,即可在香港申請離婚:
1、交離婚申請書之日,婚姻的任何一方,已以香港為住所地;
2、在遞交離婚申請書之前三年,婚姻的任何一方,已經常居住在香港;
3、在遞交離婚申請書之日,婚姻的任何一方已與香港有重大的聯系,例如在香港工作。
1、呈請人向灣仔家事法院,提出離婚呈請書。
2、呈請人以郵寄或送交方式,將呈請書交給答辯人,使他知道離婚程序已開始。如答辯人不知去向,呈請人可向法院申請以登報、送給其親友轉交或其它方式送交呈請書。
3、收獲呈請書后,答辯人可填寫認收書,向法院表明對呈請書的態度,例如是否要答辯、是否同意呈請人之各項要求等。答辯人必須在八天內,將認收書交回家事法院。
4、呈請人向法院申請排期聆訊該離婚案件。
5、呈請人及答辯人于聆訊日,到法院作證。
6、如雙方沒有爭執,法院對離婚判暫準離婚令,對子女監護權和扶助費等作出裁決。如雙方對子女監護權或扶助費等有爭執,法院將另訂日期處理。
7、暫準離婚令頒布后,沒有其它問題要處理,且已相隔六星期,呈請人可向法院申請最后離婚令。
8、法院頒布最后離婚令后,婚姻關系才正式結束。整個離婚程序,即使雙方沒有任何爭駁,也最少要花四個月以上。
2、如果雙方都同意,可以帶著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到雙方任意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到相關法院起訴。
3、按約定的方式進行分割,如果沒有約定,與我國內地的離婚財產分割相同,夫妻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而共同財產則由雙方均分。內地人與香港人離婚的,可以在任意一方的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機關辦理離婚手續。
雙方一起到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離婚手續,香港居民需出示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結婚證,以及兩位的離婚協議。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