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協議離婚有哪些條件

導讀:
辦理涉外協議離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2、審查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范、有效;詢問相關情況。那么涉外協議離婚有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辦理涉外協議離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2、審查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范、有效;詢問相關情況。關于涉外協議離婚有哪些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涉外協議離婚有哪些條件?
1、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愿離婚;
2、雙方當事人必須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3、原結婚登記必須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4、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指定的登記機構辦理。
辦理涉外協議離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外國人、港澳臺居民、華僑、出國留學等人員須持本人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證件;
2、內地居民須持本人的戶口簿(戶口卡上婚姻狀況一欄應注明“有配偶”,未注明須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變更;集體戶口須本人戶口卡原件及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并加蓋保管部門印章)、居民身份證;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雙方應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5、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辦理涉外協議離婚的流程是什么?
1、受理
(1)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
(2)婚姻登記員監誓并簽名。
2、審查
(1)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范、有效;
(2)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
(1)符合離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責任編輯:小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