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在國外一方如何委托代理人

導讀:
對于離婚案件在國外的一方,如果確實不能回國辦理離婚的起訴或出庭應訴,可以委托其在國內的律師代理,但必須提供完整的符合法律規范要求的相關書面材料。具體來說是本人的身份有效證件復印件、起訴書(答辯狀)、授權委托書。答辯狀應當表明對離婚本身,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法律意見,授權委托書重點寫明授權權限及委托期限,這些書面材料須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也可以由我國駐外使領館直接認證。材料公證后交由國內一方代理人,國內的律師即可代表委托人立案起訴或出庭應訴,發表法律意見,參加法庭辯論,領取訴訟文書。那么離婚訴訟在國外一方如何委托代理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于離婚案件在國外的一方,如果確實不能回國辦理離婚的起訴或出庭應訴,可以委托其在國內的律師代理,但必須提供完整的符合法律規范要求的相關書面材料。具體來說是本人的身份有效證件復印件、起訴書(答辯狀)、授權委托書。答辯狀應當表明對離婚本身,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法律意見,授權委托書重點寫明授權權限及委托期限,這些書面材料須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也可以由我國駐外使領館直接認證。材料公證后交由國內一方代理人,國內的律師即可代表委托人立案起訴或出庭應訴,發表法律意見,參加法庭辯論,領取訴訟文書。關于離婚訴訟在國外一方如何委托代理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于離婚案件在國外的一方,如果確實不能回國辦理離婚的起訴或出庭應訴,可以委托其在國內的律師代理,但必須提供完整的符合法律規范要求的相關書面材料。具體來說是本人的身份有效證件復印件、起訴書(答辯狀)、授權委托書。其中起訴書應說明起訴的請求、事實理由及相關證據材料。答辯狀應當表明對離婚本身,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法律意見,授權委托書重點寫明授權權限(是一般授權還是特別授權)及委托期限,這些書面材料須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也可以由我國駐外使領館直接認證。材料公證后交由國內一方代理人,國內的律師即可代表委托人立案起訴或出庭應訴,發表法律意見,參加法庭辯論,領取訴訟文書。
上述方法既適用于一般訴訟離婚,也適用于雙方的協議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