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孩子撫養權的程序是怎樣的

導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變更: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變更孩子撫養權不一定要公證,只要雙方達成協議即可。如果都同意變更撫養關系,只要雙方寫一個變更協議,孩子撫養關系即可變更。那么變更孩子撫養權的程序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變更: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變更孩子撫養權不一定要公證,只要雙方達成協議即可。如果都同意變更撫養關系,只要雙方寫一個變更協議,孩子撫養關系即可變更。關于變更孩子撫養權的程序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申請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
(2)小孩的戶口簿、出生證;
(3)草擬好的變更撫養權協議書。
2、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裁決變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變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勞動教養、被逮捕、被收監服刑或較長時間出國無法直接撫養的。
《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變更孩子撫養權不一定要公證,只要雙方達成協議即可。變更撫養權的方法:
1、父母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都同意變更撫養關系,只要雙方寫一個變更協議,孩子撫養關系即可變更。
2、如果一方不同意變更,只能到法院起訴。要求取得撫養權的訴訟請求是否被法院支持,要依據起訴的事實、理由提供相關證據,這個證據應當充分證明屬于法律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且該方有撫養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