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監護權變更的條件是什么

導讀:
有的父母離婚時爭奪撫養權不是為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只是為了在財產分割或是為了達到報復的目的。但是,變更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父母離婚時,對于十周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未成年人不得隨意離開監護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權利由監護人行使。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監督不力,被監護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監護人應承擔賠償的義務。應根據具體情況,對被監護人進行醫治,促使其康復。監護人應全面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權益。那么子女監護權變更的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的父母離婚時爭奪撫養權不是為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只是為了在財產分割或是為了達到報復的目的。但是,變更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父母離婚時,對于十周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未成年人不得隨意離開監護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權利由監護人行使。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監督不力,被監護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監護人應承擔賠償的義務。應根據具體情況,對被監護人進行醫治,促使其康復。監護人應全面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權益。關于子女監護權變更的條件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不是“如何變更撫養權?”的問題,而是必須要變更孩子撫養權問題。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有的父母離婚時爭奪撫養權不是為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只是為了在財產分割或是為了達到報復的目的。目的一旦達到,就對孩子不管不問,不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有的還甚至對孩子打罵虐待。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變更撫養權?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但是,變更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的。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父母離婚時,對于十周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離婚時不滿十周歲,過了幾年,超過十周歲后,如果孩子明確表示愿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這是個兜底條款,社會現實是復雜的也是在不斷發展的,對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釋時考慮不到的問題,司法解釋賦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在這里,如何變更撫養權?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觀認識來判斷是否應該變離婚孩子撫養權。
監護權的人身監護權與親權中的身上照護權的內容基本相同,具體包括:
(1)住居所指定權。未成年人不得隨意離開監護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權利由監護人行使。對于精神病人,亦同。
(2)交還請求權。當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誘騙、拐賣、隱藏時,監護權享有請求交還被監護人的權利。
(3)被監護人身份行為以及身上事項的同意權。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獨立行使身份行為和獨立決定身上事項,必須經監護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職業的許可,法律行為的補正等,都由監護人為之。
(4)撫養義務。這一義務源于親屬權的義務,監護人應當為被監護人提供扶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費用,但被監護人有財產的除外。對被監護人無法定扶養義務之人,不承擔此項義務。
(5)對被監護人監督、教育的權利和義務。被監護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監督的權利和義務,與親權的內容相同;被監護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監督的權利義務有特殊的內容,除了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還負有監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權利。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監督不力,被監護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監護人應承擔賠償的義務。
(6)對于精神病人的特定護養、救治義務。應根據具體情況,對被監護人進行醫治,促使其康復。
監護人應全面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權益。其主要內容為:對被監護人財產的管理權。監護人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既是監護人的義務,又是監護人的權利。做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要想做到盡職盡責,僅靠愛心是不夠的。監護人要明確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并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條款,知道怎樣去盡一個監護人的職責。同時,監護人也要了解未成年人的主要合法權利及法律、法規對未成年人做出的一些特殊規定和要求,這樣才能有效地對未成年人進行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的犯罪,做一名未成年人的合格監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