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孩子撫養權的起訴人規定

導讀:
可見,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后,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訴,只要已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協議,而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及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應予準許。離婚后,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變更子女撫養協議,屬于協議離婚的應向辦理離婚登記機關備案,屬于法院訴訟離婚的,應向原審法院備案。但是,在向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訴訟后,希望獲得子女撫養權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況以證明自己有撫養能力。那么變更孩子撫養權的起訴人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見,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后,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訴,只要已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協議,而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及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應予準許。離婚后,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變更子女撫養協議,屬于協議離婚的應向辦理離婚登記機關備案,屬于法院訴訟離婚的,應向原審法院備案。但是,在向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訴訟后,希望獲得子女撫養權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況以證明自己有撫養能力。關于變更孩子撫養權的起訴人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成人世界中,婚姻因感情而起,因感情而滅,結婚離婚對于成人來說這是太正常不過的事情了。而對于未成年孩子來說,處理不好就容易導致孩子生理或心理上或大或小的問題出現。那么婚后孩子的父母雙方覺得自己經濟條件要比對方好,更有益于孩子的成長環境,想變更孩子的撫養權,該怎么處理呢?而變更孩子撫養權的起訴人規定具體又有哪些呢?在哪些情況下可變更孩子撫養權呢?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系: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如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傷致殘或者經濟收入突然下降,無法保證子女基本花費,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如擁有撫養權的一方拒絕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費用的或者毆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滿十周歲,另一方也有能力撫養孩子的,那么撫養關系的變更就應充分考慮子女的意見,以確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長;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如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工作的變化,難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續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系。 如果滿足以上任一條件,而要求變更撫養關系的,法庭一般都會予以支持。
(1)協議變更
根據司法解釋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可見,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后,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訴,只要已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協議,而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及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應予準許。離婚后,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變更子女撫養協議,屬于協議離婚的應向辦理離婚登記機關備案,屬于法院訴訟離婚的,應向原審法院備案。
(2)訴訟變更
雙方協商一致的,只需要去法院備案后,就可以變更撫養權了。但是如果對撫養權變更協商不一致產生爭執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提起變更撫養權之訴。但是,在向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訴訟后,希望獲得子女撫養權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況以證明自己有撫養能力。收入證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資、獎金、房租收入、股票收入、分紅收入等項。收入證明應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工資條加蓋財務部門章。
上文就是關于變更孩子撫養權的起訴人規定的簡單介紹,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關系到孩子的身心健康與切身利益,而在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后也需要仔細觀察孩子的心理狀況,要給予孩子充足的關心與陪伴,不能認為只提供物質保障就萬事大吉了。如您想了解更多關于變更撫養權的法律問題,您可咨詢我網站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