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權及撫養費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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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變更撫養費數額不能達成協議的,子女可以提起變更撫養費數額之訴。關于子女撫養權及撫養費的變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后子女撫養關系的變更
子女撫養關系確定后,如果父母的撫養條件發生了重大變化,或者子女要求變更撫養歸屬的,可由雙方協議變更撫養關系;協議不成的,一般根據子女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處理。
一般,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以支持:
①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②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的;
③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二、撫養費數額的變更
決定撫養費數額的客觀因素可能會隨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所以,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子女生活時,法律允許雙方協議變更撫養費數額。就變更撫養費數額不能達成協議的,子女可以提起變更撫養費數額之訴。
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①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②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③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如果離婚后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收入沒有明顯增加,而對方收入增加較多的情況下,撫養孩子一方追加撫養費的要求,在孩子的實際需要沒有增加情況下,一般是不會支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