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糾紛起訴狀怎么寫

導讀:
若此條款不能履行,則兒子的撫養權可變更為由女方撫養。該行為不利于兒子的學習與成長,并嚴重損害了原告對兒子的撫養權和探望權。此致北京市某區人民法院具狀人:年 月 日非婚生子女,俗稱私生子,是在受胎期間或出生時,其生父生母無婚姻關系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兩周歲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由于處于哺乳期或者年齡尚小,一般應隨母方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糾紛起訴狀怎么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若此條款不能履行,則兒子的撫養權可變更為由女方撫養。該行為不利于兒子的學習與成長,并嚴重損害了原告對兒子的撫養權和探望權。此致北京市某區人民法院具狀人:年 月 日非婚生子女,俗稱私生子,是在受胎期間或出生時,其生父生母無婚姻關系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兩周歲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由于處于哺乳期或者年齡尚小,一般應隨母方生活。關于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糾紛起訴狀怎么寫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區某樓 聯系電話:
被告:史×,男,×年×月×日出生,漢族,某市人,北京市某區某地
住所地:北京市某區某室 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子女史某由原告撫養。
2、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撫養費1000元整。
3、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被告未婚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原被告分居兩地。約定兒子由父親史某撫養,母親李某在不影響兒子正常學習和生活的前提下,可隨時探望。并約定:兒子在寒暑假期間,由母親接走撫養。若此條款不能履行,則兒子的撫養權可變更為由女方撫養。
兩人分開后,被告將孩子送到農村老家,托給孩子的爺爺奶奶來撫養。此后,原告每次探望兒子都遭到無理拒絕。07年暑假原告去接孩子,孩子爺爺竟然將孩子藏了起來。拒絕讓原告接走撫養。原告從兩人分開至今僅見到過孩子一次。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被告把兒子放在農村老家,并拒絕讓原告探望和撫養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協議的約定。該行為不利于兒子的學習與成長,并嚴重損害了原告對兒子的撫養權和探望權。原告作為母親思兒心切,經常以淚洗面。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訴至貴院,望貴院判決兒子由原告撫養。
此致
北京市某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非婚生子女,俗稱私生子,是在受胎期間或出生時,其生父生母無婚姻關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對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護程度有別,故有區分的實益。
中國婚姻法規定,在離婚之訴中,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及有關法律規定,從子女利益最佳原則出發予以妥善解決。具體意見可參照最高法院法發(1993)30號《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有關規定。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性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優先考慮:
(1) 以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 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 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以準許。
3、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以準許。
兩周歲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由于處于哺乳期或者年齡尚小,一般應隨母方生活。但這并不不是絕對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決孩子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4.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則法院會更加嚴格地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確定撫養權歸屬。有特殊情形法院也會優先考慮。對于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撫養權的確定,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