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

導讀: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一)本合同協議書;(二)中標通知書;(三)投標書及其附件;(四)本合同專用條款;(五)本合同通用條款;(六)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七)圖紙;(八)工程量清單;(九)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那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一)本合同協議書;(二)中標通知書;(三)投標書及其附件;(四)本合同專用條款;(五)本合同通用條款;(六)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七)圖紙;(八)工程量清單;(九)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一)本合同協議書;
(二)中標通知書;
(三)投標書及其附件;
(四)本合同專用條款;
(五)本合同通用條款;
(六)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七)圖紙;
(八)工程量清單;
(九)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