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留守兒童監護體系亟待建立

導讀:
“據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統計,我國農村留守兒童人數近2000萬人,而且還有增長的趨勢。”全國婦聯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黃晴宜在日前舉行的中國農村留守兒童社會支援行動研討會上透露了這一數字。留守兒童所引發的社會問題、法律問題近年來日益引起廣泛關注。[page]基層政府和組織應承擔起責任“當務之急是要建立留守兒童教育和監護體系”。那么農村留守兒童監護體系亟待建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據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統計,我國農村留守兒童人數近2000萬人,而且還有增長的趨勢。”全國婦聯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黃晴宜在日前舉行的中國農村留守兒童社會支援行動研討會上透露了這一數字。留守兒童所引發的社會問題、法律問題近年來日益引起廣泛關注。[page]基層政府和組織應承擔起責任“當務之急是要建立留守兒童教育和監護體系”。關于農村留守兒童監護體系亟待建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隨著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農村父母涌向城市打工,他們當中很多人將子女留在了農村,于是,一個特殊的兒童群體——留守兒童出現了。據統
計,目前我國農村留守兒童人數近2000萬人,而且還有增長的趨勢。這些兒童遠離父母,他們的監護權誰來行使,受教育權如何保障?這些問題正日益受到社會的關注
農村留守兒童監護體系亟待建立
特別視線
本網記者 陳麗平
一個數字龐大的特殊群體
所謂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流動到其他地區工作,孩子留在戶籍所在地不能和父母雙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兒童。
農村留守兒童到底有多少?“據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統計,我國農村留守兒童人數近2000萬人,而且還有增長的趨勢。”全國婦聯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黃晴宜在日前舉行的中國農村留守兒童社會支援行動研討會上透露了這一數字。
2000萬人,這是一個龐大的特殊群體。這說明,在我國3億6千萬兒童中,每18個孩子就有一人無法與父母共同生活。
留守兒童所引發的社會問題、法律問題近年來日益引起廣泛關注。這些孩子父母不在身邊,他們的監護權誰來行使?他們的受教育權如何保障?
隔代監護職責淺層化問題突出
“在我們調查的雙親外出的3118名留守學生中,有2526名是托付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照管,占81%;其他有的托付給親朋好友照管,有的沒有臨時監護人,獨自一人生活。留守學生中家長一年回家一次的3023人,占50.7%;兩年回家一次的1042人,占17.5%,三年以上未回家的756人,占12.7%”。這是四川省婦兒工委辦公室、四川省眉山市政府婦兒工委辦公室前不久對當地農村留守學生調查時統計的數據。
他們對上述數據和調查中了解的情況進行分析后認為,目前農村留守學生的監護嚴重不足,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臨時監護人責任不明確。監護人不管是祖輩,還是其他親朋好友,都將其臨時監護責任理解為讓孩子們吃飽穿暖,不出事。重養輕教,重身體、輕心理,忽視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二是臨時監護人教育精力不夠。大多數留守兒童由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代為監護,監護職責淺層化,監護人大多局限于孩子吃飯穿衣之類的淺層關懷,無法盡到對孩子的教育責任。三是臨時監護人教育能力不足。特別是祖輩教育孩子由于觀念和方法滯后,存在明顯嬌生慣養,放任自流的隔代教育傾向。同時,這些祖輩多是文化素質較低的老年人,他們中文盲率超過80%,基本沒有能力輔導孩子學習和對孩子進行法制、安全、衛生教育,嚴重影響留守學生的受教育狀況。四是單親教育對孩子成長不利。父母一方外出打工造成“父親教育缺失”或“母親教育缺失”。如父親外出的孩子表現出膽怯、不像正常家庭孩子那樣自信刻苦;母親外出的孩子表現出不細心、不像正常家庭孩子那樣善良、有愛心,有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五是精神關愛明顯缺乏。由于父母外出,有的幾年不歸,留守孩子從小缺少父母的關愛,他們成了某種意義上的孤兒或單親孩子,不少人被親情的渴望長期困擾。這種情感欠缺嚴重影響了孩子與別人的社會交往,導致孩子缺乏對外界的安全感和信任感,容易出現性格缺陷。
“留守兒童群體所存在的問題如學習表現不佳、性格和行為等明顯偏差等不能完全歸咎于有關兒童群體的留守狀態,非留守兒童群體也存在著類似的問題”。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的陸士楨分析說,但他認為,父母外出務工所形成的子女留守狀態催化或加重了有關兒童群體原先處于萌芽階段的各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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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政府和組織應承擔起責任
“當務之急是要建立留守兒童教育和監護體系”。民革重慶市委婦女工作委員會負責人認為,要從多方面為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創造必要環境:學校要深化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切實提高教師素質和教學質量,努力使學校成為孩子喜愛和向往的地方。要建立留守兒童檔案和委派心理輔導教師隨時掌握他們的身心變化;要建立留守子女家長(監護人)與學校的定期聯系制度,幫助、督促、檢查家長履行監護職責;學校要盡可能及時地向有關部門通報未能切實履行職責的監護人的信息,使政府能夠及時采取措施對他們進行幫教。各級政府和組織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幫助和教育外出務工的家長,使其進一步了解對子女生活和教育中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各級地方政府要針對群眾關心的教育公平問題,提出有效的讓群眾滿意的解決辦法”。西南師范大學育才學院就業工作處副教授孫凌說,首要的是完善各種社會保障制度。各級政府應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就讀為主的原則,規范農民工子女學校的辦學行為,擴大公辦中小學借讀規模。流動人口聚集城市政府要關心重視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在開放中小學、幼兒園的同時,通過大力興辦社區家長學校、流動人口子女俱樂部,讓流動人口子女在一個環境好、氛圍好、適合孩子年齡特點的環境中快樂成長。這也是依法保障、妥善安排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治本之策。流出地政府要加大對教育的投入,大力開辦寄宿制學校,鼓勵和動員夫妻雙方都外出打工或沒有教育能力的農民工子女求學于寄宿制學校,讓正規、全面、科學的教育走進留守孩子。
相關法律應適時修改
吉林省婦聯兒童部的徐建華談到,根據義務教育法,我國義務教育實行的是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的原則,適齡兒童少年只有在其戶籍所在地才能享受國家所規定的義務教育。外出務工者如果把孩子帶到城里就讀,必須向流入地學校交納較高的借讀費和學雜費。這導致有的外出務工人員將孩子放在城里上了一段時間學后,又忍痛將其送回老家。
廣西婦聯宣傳部部長趙凌雪認為,應適時修改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首先,要早日在法律中明確外來工子女教育的管理主體。其次,應修改義務教育法中有關適齡兒童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的規定,從法律制度上為農民工子女隨父母進城就讀掃除障礙。第三,在法律中明確規定對農民工子女隨父母異地上學的相關保障機制和法律責任。
河南省社會科學院的齊建英認為,解決留守兒童問題需要戶籍制度的改革。我國戶口登記條例將城鄉居民明確區分為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兩種不同的戶籍。1998年,公安部、教育部聯合出臺政策,要求外出打工人員的子女教育要以流出地為主,客觀上造成今日留守兒童的問題。國家進行戶籍制度改革的核心不在于完全取消戶籍管理制度,而是要以戶籍制度改革為中心,打破包括就業、醫療、住房、教育等在內的維系多年的城鄉“二元經濟體制”,這是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的根本所在。
全社會共同的責任
陳麗平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他們能否健康成長,直接關系到國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運。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廣大農村變化日新月異的同時,也出現了亟需全社會給予關愛的特殊群體———農村留守兒童。
留守兒童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也是一個弱勢的群體。他們本應和其他未成年人一樣,能每天得到父母的關心與呵護,能享受到家庭的幸福與快樂。然而,因長期與父母分離,再加上代管人有時又監管不力,這些孩子在人生觀、世界觀初步形成的關鍵時期,在思想、行為、心理上容易發生偏差。他們就像獨居空巢的孤單小鳥,雖然平日生活在群鳥爭飛的喧鬧環境里,但每當回到自己空蕩蕩的窩巢想起不在身邊的父母,難免會憂心忡忡。這些孩子比一般的未成年人更需要社會各界的關愛和呵護。因此,我們全社會應動員起來,采取有效措施,共同來關心和幫助他們健康成長。
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應根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高度重視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國家應在相關法律和政策中做出具體規定,同時切實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較多的學校教育管理工作。還要進一步加大對校園周邊環境的整治力度,努力營造一個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父母對孩子的教育責任是法定的。外出務工的父母要多同臨時監護人和孩子聯系,經常了解孩子的學習和生活情況;要利用務工淡季,盡可能多回家與孩子見面;在孩子生日和傳統節日,應捎寄些衣物、學習用品,讓孩子體會到父愛、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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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校對留守兒童教育的責任義不容辭。各級學校要加強與留守兒童監護人的聯系;要針對學生的品德行為偏差和心理障礙問題,定期開展心理咨詢活動,進行心理矯正工作;要有計劃地對留守兒童的監護人進行培訓引導,讓其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外出務工子女在一些學校所占比重雖然較多,但若把他們分解到每個教師去管理,教師單獨負責的學生只是幾個。班主任、科任教師平時要多關心他們的學習、身體和心理健康,盡量多親近他們,與他們交朋友,并從教育教學、日常生活習慣和行為規范的養成管理方面給予具體指導,這對學生無疑可以起到一定的積極的教育作用。
社會各方面要形成合力,營造社會各方共同參與、密切配合的關愛留守兒童的良好環境。婦聯、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等組織可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活動,為留守兒童臨時監護人提供兒童道德培養、營養健康、體能訓練、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指導,也可以舉辦一些健康有益的活動,讓有親和力的成年人對這些兒童給予生活關懷、心理咨詢、教育輔導,在一定程度上替代留守兒童父母的角色。也可以組織教育志愿者成立家庭教育社團,定期開展活動,吸引農村孩子參與活動,讓他們在快樂健康的活動中幸福地成長。
新聞鏈接
“留守兒童”釀悲劇
▲2004年6月2日,父母雙雙外出打工的留守女孩小雙(化名)與奶奶發生爭執,被盛怒之下的奶奶活活勒死,并沉尸水塘。
生活在湖北省濯港鎮濯港村的小雙一歲多時父親陳某就外出打工,后來母親也隨父親一塊去了福建。小雙和弟弟一起由爺爺奶奶照顧。父母雙雙外出打工后小雙變化很大,經常曠課逃學,還小偷小摸,性格也變得越來越孤僻。而年邁的奶奶對孩子的教育方式常常是非打即罵。就這樣,一次小小的爭執釀成悲劇。
▲湖北省隨州市一農民夫婦1999年8月外出打工,將11歲的女兒和小兒子托付給弟弟照顧。一年多后夫婦倆回到家中,女兒小圓(化名)才向父母吐出積郁在內心的傷痛,說出嬸嬸的舅舅余某強奸自己的事實。由于時隔太久,官司打得非常艱難,雖然最終作惡者被判了6年徒刑,但為了打這場官司夫妻倆賣了房子,只好又出去打工。現在小圓落下子宮脫出、終生不育的后遺癥。
▲2005年5月3日,浙江省溫州市文成縣南田鎮龍上村一位姓楊的女子到派出所報案,稱自己家里遭竊,被盜物品總價值3000余元。經過警方仔細盤查發現竊賊居然是年僅十歲的小學生東東(化名)。
東東的父母長年在外打工,孩子平時和年邁的祖父、祖母一起生活,兩位老人得知消息后痛心不已。
王一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