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子女撫養費年齡是多少

導讀:
按照《婚姻法》離婚后對孩子的撫養費一直要到孩子18歲,但是孩子的教育費用要到他學業完成為止,這就要看你們夫妻雙方離婚協議的諒解協商的程度,是不是要出孩子的教育費,要是有就要出到孩子學業完成為止。《婚姻法》第36條第2、3款規定:“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我國《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那么離婚后子女撫養費年齡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按照《婚姻法》離婚后對孩子的撫養費一直要到孩子18歲,但是孩子的教育費用要到他學業完成為止,這就要看你們夫妻雙方離婚協議的諒解協商的程度,是不是要出孩子的教育費,要是有就要出到孩子學業完成為止。《婚姻法》第36條第2、3款規定:“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我國《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關于離婚后子女撫養費年齡是多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按照《婚姻法》離婚后對孩子的撫養費一直要到孩子18歲,但是孩子的教育費用要到他學業完成為止,這就要看你們夫妻雙方離婚協議的諒解協商的程度,是不是要出孩子的教育費,要是有就要出到孩子學業完成為止。
1、撫育費的給付時限,通常至娃兒十八歲為止。十六歲以上不滿十八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通常生活水平的,爸媽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2、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娃兒有下列情形之一,爸媽又有給付本領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本領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本領,但其收入不夠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本領和要求的。
《婚姻法》第36條第2、3款規定:“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如子女撫養年齡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4、其他正當理由,如給付一方收入明顯增加等。但是這個撫養費并不是一層不變的,日后可能因為客觀原因發生變化而增加撫養費數額。
離婚后,對于孩子撫養問題遠沒有結束,可能這依然會是一個曠日持久的斗爭,這個最主要就是體現在孩子的撫養費上,要求增加孩子的撫養費是常有的事情,那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條件是什么?我國《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對于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條件,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更為明確的規定。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其他正當理由如給付一方收入明顯增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