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子女撫養費怎么確定

導讀:
我和他打離婚官司,經法院一審判決,他補償1.5萬元,子女由我繼續撫養,并且他還要支付撫養費每人每月500元,至子女成年。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如果陳女士認為撫養費不合理,可在上訴期內上訴。第8條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第9條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那么離婚子女撫養費怎么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和他打離婚官司,經法院一審判決,他補償1.5萬元,子女由我繼續撫養,并且他還要支付撫養費每人每月500元,至子女成年。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如果陳女士認為撫養費不合理,可在上訴期內上訴。第8條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第9條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關于離婚子女撫養費怎么確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給付子女撫育費的數額,一般為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參照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為標準,由父母雙方協議確定。不能達成協議的,由法院依據上述原則判決。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依照雙方約定確定,沒有約定的到子女有能力獨立生活為止。
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費如何確定?
陳女士:我丈夫14年前不顧家庭而去,如今一兒一女分別是17歲和15歲。我和他打離婚官司,經法院一審判決,他補償1.5萬元,子女由我繼續撫養,并且他還要支付撫養費每人每月500元,至子女成年。請問是否合理?
解答: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在離婚爭議糾紛案中,對子女撫育費的數額,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的。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如果陳女士認為撫養費不合理,可在上訴期內上訴。即使在判決生效后,也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相關法條: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節錄)
第7條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8條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第9條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第11條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page]
第12條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