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能共用資質嗎

導讀:
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所以分公司只能借用總公司的資質,但是這個借用一定要總公司開具證明,否則將構成非法掛靠,總公司和分公司都將受到處罰。分公司能否適用母公司的資質。如果沒特殊要求的,分公司可直接適用母公司的資質,因為分公司相當于母公司的一個部門,其對外簽訂的合同由母公司承擔。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資質是不能隨便共用的,即使是總公司和分公司的關系,也不能通用資質。那么建筑公司能共用資質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所以分公司只能借用總公司的資質,但是這個借用一定要總公司開具證明,否則將構成非法掛靠,總公司和分公司都將受到處罰。分公司能否適用母公司的資質。如果沒特殊要求的,分公司可直接適用母公司的資質,因為分公司相當于母公司的一個部門,其對外簽訂的合同由母公司承擔。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資質是不能隨便共用的,即使是總公司和分公司的關系,也不能通用資質。關于建筑公司能共用資質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分公司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它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是一個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總公司在那里開展業務,可以從事與公司相同經營范圍的業務,但其在經營業務過程中產生的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資質的主體是法人,如果沒有法人是不能辦理資質的。所以分公司只能借用總公司的資質,但是這個借用一定要總公司開具證明,否則將構成非法掛靠,總公司和分公司都將受到處罰。分公司能否適用母公司的資質。具體還要看資質頒布部門對資質的規定和要求。如果沒特殊要求的,分公司可直接適用母公司的資質,因為分公司相當于母公司的一個部門,其對外簽訂的合同由母公司承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對于收購方來說,要購買一個建筑資質,首先要看目標公司的資產、財稅、債務等相關情況,比如是否正常繳納稅費?是否存在銀行貸款?是否有未付的款項?一切涉及到金錢方面的事宜,都應當調查清楚。因此,在最初階段,就應當選擇律師和會計師,協助這些工作。
2、公司變更
這一步必須辦理的事項是法人變更,應當到原許可機關進行申請。只有將公司的法人進行變更,在法律意義上,才是真正的建筑資質轉讓。當然,也可以根據購買方的需要,變更企業名稱。
3、稅務變更
稅務這一塊,需要持變更后的營業執照,變更稅務備案信息。同時,還要繳納相關稅費,這是資質轉讓過程中必然涉及的東西,比如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等。
4、資質轉讓
完成前面這些事項后,接下來便是到建設部門辦理資質變更,其中仍然是變更法人。同時,還包括其他與企業相關的安許、社保等變更。
1、一定要調查了解清楚要收購的企業的財務狀況是否有負債,不然到時候你把對方的公司收購過來卻還要替對方還錢那就不劃算了;
2、了解公司業績及在建項目情況,及有沒有出現過事故等;
3、營業執照有效期及營業執照年檢是否合格;
4、資質證書有效期,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等。
如果以上四點都沒有問題的話,價格合理就可以放心的收購了。
以上就是由編輯整理收集的關于建筑公司能共用資質嗎的法律知識。資質是不能隨便共用的,即使是總公司和分公司的關系,也不能通用資質。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的,歡迎咨詢律師,他們會給您非常專業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