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協議糾紛解決

導讀:
男女一方在結婚之前向對方提出簽訂婚前財產協議的愿望,首先應評估對方能否接受,是否會影響到雙方感情,包括在婚后履行過程中是否會發生糾紛等等。而且簽訂婚前財產協議書本身即可避免夫妻婚后因財產問題發生糾紛進而影響雙方感情。那么婚前財產協議糾紛解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男女一方在結婚之前向對方提出簽訂婚前財產協議的愿望,首先應評估對方能否接受,是否會影響到雙方感情,包括在婚后履行過程中是否會發生糾紛等等。而且簽訂婚前財產協議書本身即可避免夫妻婚后因財產問題發生糾紛進而影響雙方感情。關于婚前財產協議糾紛解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解決婚前財產糾結的根本,首選應該是爭取和睦的家庭與穩定的婚姻,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有著意義,在雙方婚姻穩定家庭和睦時是沒有多少意義的,因為此時的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是混同的,也沒有區分的必要。
2、夫妻婚前財產公證,是解決夫妻一方婚前財產的最佳方案。但是,婚前財產公證受到雙方及其父母的觀念、習慣的深刻影響,事實上實際能夠進行婚前財產公證的,非常少見。
3、如果沒有進行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公證,也可以在婚后通過夫妻婚姻財產協議約定進行補救,只是實際上夫妻之間簽訂婚姻財產協議的也不太多,這種方案的使用率以及使用效果也是非常有限的。
4、夫妻婚前財產所有人一方,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可以采取為婚前財產留下證據的方式,在遇到離婚訴訟時用證據證實自己的婚前財產。
對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我們需要保存好證據,足以證明財產屬于個人婚前所得,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
(1)在結婚登記之前購買不動產,并進行不動產登記。比如為結婚購買的住房,可以在領取結婚證之前購買。如果條件允許,應當爭取完全交付購房款,因為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婚后還款部分形成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容易造成個人婚前財產與婚后財產相混。
(2)結婚登記之前將個人財產實物化。為結婚購買實物,因為購買實物可以留下購買的證據,相對于貨幣較好取證。
(3)為了留下證據更加明確,可以與自己父母或者家人一起購買結婚用品,將購貨發票開具到自己父母或者家人名下,在離婚訴訟時避免對方提出雙方共同出資一混同個人財產。
(4)登記結婚之前,將自己婚前存款全部整理存到一個存單上,有可能采用長期定期存款,比如五年期定期存款。如果過了五年夫妻雙方婚姻是穩定的,基本上就過了婚姻的磨合動蕩期。即使不幸發生離婚訴訟,該存款的存單作為書證就可以證實自己是財產所有人,無需另一方承認。
(5)雙方共同列舉婚前購貨清單,名義上是為了結婚籌備進行清單策劃、對照,客觀上為以后迫不得已的離婚訴訟中證實自己婚前財產出資留下證據。
二、婚前財產協議該怎么寫
起草婚前財產協議書應注意哪些問題:
1、首先應評估簽訂該協議的必要性
男女相識相知相戀,直至步入婚姻的殿堂,結婚生子,聯系雙方的紐帶主要是感情問題。男女一方在結婚之前向對方提出簽訂婚前財產協議的愿望,首先應評估對方能否接受,是否會影響到雙方感情,包括在婚后履行過程中是否會發生糾紛等等。
隨著時代的發展,隨著人們思想觀念的開放,當代人在婚前簽訂婚前財產協議書的越來越多,當事人委托律師起草婚前財產協議書的也越來越多。而且簽訂婚前財產協議書本身即可避免夫妻婚后因財產問題發生糾紛進而影響雙方感情。但是也有很多會影響到夫妻感情。
2、婚前財產協議書應包含的主要內容
當事人簽訂婚前財產協議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男女雙方關于婚前個人財產歸屬及債務承擔的處理意見;
(2)男女雙方關于婚后收入及債務承擔的處理意見;
(3)關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開支的分擔;
(4)關于共同生育子女撫養開支的約定及贍養老人開支的約定;
(5)關于夫妻互助及其他約定等。
3、起草婚前財產協議書應注意哪些問題
(1)雙方起草婚前財產協議時必須出于自愿,不能隱瞞、欺詐、脅迫,也不能乘人之危?;诓徽鎸嵉囊馑急硎舅喠⒌膮f議是無效的;
(2)婚前財產協議的約定不能過細,建議僅對重要財產作出約定即可;
三、婚前個人財產有哪些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還包括,婚前各自為結婚所購置的財產;
2、復員、轉業軍人從部隊帶回來的醫療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的軍人的復員費和轉業費;
3、離婚時,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職業上的用物。當然,貴重物品除外;
4、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婚后所得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
5、夫妻間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為個人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