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的程序

導讀:
所以如果協商好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話,日后遇到糾紛就比較容易處理財產爭議。一般不允許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實際生活中,兩人結婚并不是所有財產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一般來說,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難舉證的財產,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像不動產,如房屋,因為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而產權隨時處于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那么婚前財產公證的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所以如果協商好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話,日后遇到糾紛就比較容易處理財產爭議。一般不允許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實際生活中,兩人結婚并不是所有財產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一般來說,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難舉證的財產,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像不動產,如房屋,因為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而產權隨時處于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關于婚前財產公證的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婚前財產公證有無必要
我國《公證法》第2條規定:“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從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來看,經過公證的法律文書的證明效力比較高,但是并不是說沒有經過公證的法律文書就沒有法律效力。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發生糾紛時,只要有相關證據證明事實情況就可以。所以如果協商好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話,日后遇到糾紛就比較容易處理財產爭議。
1、準備好以下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夫妻辦理財產公證需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2、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一般不允許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
3、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三、婚前財產公證去哪
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時,當事人應當向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協議書(可在律師指導下完成);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有房產的房產證);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
實際生活中,兩人結婚并不是所有財產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一般來說,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難舉證的財產,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像不動產,如房屋,因為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而產權隨時處于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