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都死亡債務由誰償還

導讀: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夫妻間的債務是屬于兩個人共同需要進行承擔的,所以即使一方發生意外另一方也要進行償還。從以上文章內容可以看出,再婚夫婦都死亡,由其繼承人在繼承財產的范圍內承擔償還債務的義務。那么再婚夫妻都死亡債務由誰償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夫妻間的債務是屬于兩個人共同需要進行承擔的,所以即使一方發生意外另一方也要進行償還。從以上文章內容可以看出,再婚夫婦都死亡,由其繼承人在繼承財產的范圍內承擔償還債務的義務。關于再婚夫妻都死亡債務由誰償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去世的,其生前所負債務由繼承人在所繼承的財產范圍內承擔償還責任,繼承人放棄繼承的除外。
被繼承人死亡后,沒有遺囑的話,進行法定繼承,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平均繼承遺產,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父母、子女。
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5、不能證明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再婚夫妻一方死亡債務處理規定的全部內容。夫妻間的債務是屬于兩個人共同需要進行承擔的,所以即使一方發生意外另一方也要進行償還。如果你還有更多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的相關律師,他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
從以上文章內容可以看出,再婚夫婦都死亡,由其繼承人在繼承財產的范圍內承擔償還債務的義務。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再婚夫妻都死亡債務由誰償還的相關知識,如還有其他疑問,可聯系小編進一步溝通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