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夫妻債務償還協議要注意什么

導讀: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后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夫妻雙方假借離婚而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的行為無效。分夫妻雙方間的債務承擔和對外的債務承擔兩個方面。簽訂夫妻債務償還協議可以公證也可以不公證,只要是雙方的意愿即為有效。那么簽訂夫妻債務償還協議要注意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后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夫妻雙方假借離婚而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的行為無效。分夫妻雙方間的債務承擔和對外的債務承擔兩個方面。簽訂夫妻債務償還協議可以公證也可以不公證,只要是雙方的意愿即為有效。關于簽訂夫妻債務償還協議要注意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后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夫妻雙方假借離婚而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的行為無效?,F實中經常出現這樣的情況,雙方離婚時將大部分共同財產歸一方所有,而另一方承擔全部或大部分共同債務,當債權人主張債權時,承擔債務一方即以無力清償為由拒絕給付。這種協議對債權人是沒有效力的,即離婚引起的身份關系的解除并不影響當事人在連帶債務中的地位,離婚協議中對債務清償的約定只具有內部清償份額的效力,對債權人并不發生效力。
二、簽訂夫妻債務協議要公證嗎
只要是夫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簽訂夫妻債務協議即為有效。
分夫妻雙方間的債務承擔和對外的債務承擔兩個方面。就夫妻間的債務而言,是可以進行約定的,這是夫妻雙方對債務問題的意志體現,法律不強制辦理公證手續;就對外債務而言,夫妻之間也可以對此作出債務承擔的約定,但只是對夫妻之間有效,對外即對債權人不產生效力,除非債權人同意按夫妻之間的債務承擔才對債權人有效。同樣,是否公證也是自愿的,法律不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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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周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