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工程項目審計

導讀:
5、進行項目審計要選擇恰當的時機。那么如何進行工程項目審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5、進行項目審計要選擇恰當的時機。關于如何進行工程項目審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程項目審計程序
工程項目審計實施過程就是實現項目審計項目的的過程。這一過程具有一般審計項目共有的實施程序:即下達審計通知書,制定審計方案,組織實施審計,編寫審計報告,交換審計意見等。嚴格按審計工作規范程序實施審計是控制審計質量和降低審計風險的必要保證,因此,工程項目審計實施時要充分考慮審計目的對方案的要求,在實施過程中有效地運用規范的審計程序去完成審計任務。
進行工程項目審計,要實現預期的審計目的,起到促進項目部加強管理、提高效益的作用,取得較好的審計成效,經過近幾年的項目審計實踐,筆者認為:
1、從虧損項目審計入手,是開展工程項目審計的有效途徑。
一般地講,由于工程項目的虧損、成本控制不嚴、費用開支過大、管理不善等問題較容易被暴露出來,也容易引起領導和職工的關注,從虧損項目著手進行審計能夠使審計貼近企業經濟生活的“熱點”。開展工程項目審計應以真實性為基礎,以檢查內部控制為切入點,通過對被審計單位最容易出錯的環節進行審計,能較好地抓住虧損的主要原因,對己發生的事實能夠進行符合實際的客觀評價;同時對癥下藥提出的審計意見,有較強針對性及較強的現實意義,能夠產生較好的審計效應,增強企業各管理層對審計工作的認識和“加強管理、爭創效益”的意識。
2、工程項目審計要以成本費用為重要審計內容。
在工程結算收入較為確定的情況下,項目經理部若控制住了工程成本,就是抓住了項目管理的核心。對于工程項目審計也是如此,工程項目的審查重點在于對工程項目施工組織,人、材、物的供應,機具的配置等等進行分析,抓住影響效益的關鍵因素。
在成本費用審計時,一是要重點加強對分包工程的審計監督,就目前施工企業的現狀來看,分包工程大量存在,而且有的項目分包工程所占比重較大,若監督不力,效益很容易從此流失。二是要加強對項目合同的審計,著重審查合同的簽訂、修改、變更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授權范圍及工作程序進行。三是要加強對人工、材料、機械等結算價格的審查,評價其價格信息制度是否完善,能否及時掌握市場價格變動情況。
3、工程項目審計要深入到影響項目業績的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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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審計工作的重點放在內部控制制度上,主要采用符合性測試及實質性測試等方法檢測企業及項目部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但這種測試僅停留在企業內部控制的表面,沒有深入到企業生產經營的業績環節,忽略企業及項目部的經營風險。有一個好的項目,又有了一定的投入,并不一定就能產生好的效益。由于管理不善或資金使用不當,或施工組織不科學、機械設備及施工臨時設施布局不合理,都可能影響這個項目效益的發揮。因此,工程項目審計就要查明被審項目的所耗和所得,并加以分析對比、評價其是否節約,是否有效利用人力、物力和財力,是否達到預定的目標和預期的效果,從中發現問題,提出提高經濟效益的措施,促進項目部改善經營管理。
4、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的聯合審計組進行審計是工程項目審計的有效方式。
目前內部審計人員結構、素質難以適應對工程項目的全面的審計,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只是項目審計的一部分,而對影響工程成本的施工組織方案、材料物資供應、施工機械的配置與調度、分包工程成本等重要因素的審計,沒有相應的專業人員的參與很難達到一定的深度,使審計工作存在較大風險。有鑒于此,組織工程技術、經營計劃、機務物資及審計部門本身等多部門具有適當的學歷和工作經驗的專業人員的聯合審計組,是進行項目審計的內在需要,同時也是實施項目審計的有效方式。
5、進行項目審計要選擇恰當的時機。
項目審計的主要目的:是促進項目部加強各項管理,促進提高工程項目的盈利水平。管理制度的實施及其改進的效果只有在實際執行后才能體現,工程利潤的形成只有通過組織施工,辦理工程結算后才能實現,因此,施工過程的完結,結算,就分包工程而言工作的辦理,標志著項目管理的完成和工程利潤的定型。項目審計時機的選擇就是要充分考慮時間因素對審計效率的影響,以使審計建議、管理建議等有采納的時間,所以選擇工程項目期中和竣工前進行審計則是較為恰當的時機。
6、工程項目審計風險的防范。
工程項目的審計風險存在于工程項目收入的不確定性中。一般說來,施工的工程項目幾乎不可能不修改設計方案,施工方案也隨之修改,施工工程量也時有增加或減少,增加工程量的確認,業主經常要在工程竣工結算前辦理概算調整,有時還要考慮多種因素才能最終確定,但施工單位實際費用已結算支付,工程價款收入的這種滯后性為工程項目審計留下了風險。
另外,近年來施工企業由于施工規模的擴展,工程量的增大,跨年度施工和分包工程也隨之日益增多,由于資金等多種因素的影響,總承包方難以及時辦理分包結算,這也為項目的實際支出的不確定性留下伏筆,審計人如不注意防范,工程項目審計的事中審計風險就較大。如某工程總公司某公司某一工程項目,前兩年度會計報表一直反映是盈余,后經審計才發現大額的分包工程未結算完畢,分包工程量未作確認,而分包工程量已由監理簽字驗收,經審計調整后,最終出現了大額的虧損。如果忽視分包單位的工結算審計,就會出現審計結論與客觀事實相違背的結果,必然會導致審計失敗,其后果較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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