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過錯方財產怎么分配

導讀:
因夫妻一方存在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不影響共同財產的平均分割。過錯方不分或少分財產則沒有相關法律依據,因此這種觀點是錯誤的。法院在判決離婚時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無過錯方一定的照顧。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為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相反而言,就是過錯方離婚財產分割少分。但是2001年婚姻法修改時,最高人民法院離婚財產分割應照顧無過錯方的司法理念并未寫入新婚姻法。可以說過錯方離婚財產分割少分原則已經被新婚姻法立法擯棄。那么婚姻過錯方財產怎么分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夫妻一方存在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不影響共同財產的平均分割。過錯方不分或少分財產則沒有相關法律依據,因此這種觀點是錯誤的。法院在判決離婚時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無過錯方一定的照顧。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為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相反而言,就是過錯方離婚財產分割少分。但是2001年婚姻法修改時,最高人民法院離婚財產分割應照顧無過錯方的司法理念并未寫入新婚姻法。可以說過錯方離婚財產分割少分原則已經被新婚姻法立法擯棄。關于婚姻過錯方財產怎么分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離婚案件咨詢過程中,常常有當事人認為,因夫妻一方有過錯(如婚外情、家庭暴力等)導致夫妻離婚的,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有過錯方就應當少分或者不分。因夫妻一方存在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不影響共同財產的平均分割。過錯方不分或少分財產則沒有相關法律依據,因此這種觀點是錯誤的。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況只有在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不存在一方有過錯導致離婚的,就應該少分財產財產或者“凈身出戶”的情形。
法院在判決離婚時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無過錯方一定的照顧。無過錯方也可以根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提出賠償要求,具體的數額則要根據無過錯方的損害程度(包括精神損害)雙方的經濟狀況、當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
2、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說,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3、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4、請求人無過錯。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提出請求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為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后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為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在二審時才提出來,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
1、一般而言,婚姻的過錯方是指對夫妻感情破裂應負有責任的人。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及傳統風土人情,我們通常認為婚姻過錯方就是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或具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等,違背了夫妻之間相互忠誠之義務,對導致夫妻離婚具有直接過錯的一方。
2、基于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出臺的離婚財產分割司法解釋,我們可以看出,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應照顧無過錯方。相反而言,就是過錯方離婚財產分割少分。但是2001年婚姻法修改時,最高人民法院離婚財產分割應照顧無過錯方的司法理念并未寫入新婚姻法。沒有寫入新婚姻法的原因有很多,在此不再贅述。可以說過錯方離婚財產分割少分原則已經被新婚姻法立法擯棄。司法審判實踐中,上海法院為了顯示婚姻法對過錯方的懲戒,在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比例上還是會體現過錯方離婚財產分割少分的司法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