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工資卡里的錢需要平分嗎

導讀: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的收入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工資卡的錢是可以分割的,但是不是平分由雙方協商確定。根據《婚姻法》第39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婦女的權益。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根據法律規定,離婚時,一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對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分割或者分割。那么離婚工資卡里的錢需要平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的收入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工資卡的錢是可以分割的,但是不是平分由雙方協商確定。根據《婚姻法》第39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婦女的權益。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根據法律規定,離婚時,一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對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分割或者分割。關于離婚工資卡里的錢需要平分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的收入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工資卡的錢是可以分割的,但是不是平分由雙方協商確定。
根據《婚姻法》第39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婦女的權益。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根據法律規定,離婚時,一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對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分割或者分割。離婚時,對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離婚時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無論是離婚時未分割的財產,還是一方故意隱匿、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都可以在訴訟過程中依法通過離婚后的財產糾紛進行分割。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方法包括:
1、實物分割,即在不影響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下,對財產進行實際分配。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財產。
2、折價補償,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獲得相當于共有物一半價格的補償。共有物的價格,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以進行評估,按照評估確定的價值進行分割。
3、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拍賣,雙方對拍賣所得進行分割。價金分割是在雙方均不主張共有物的所有權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損其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使用的分割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