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幾年后再次分割財產

導讀:
一般起訴離婚2年內能再次分割財產。《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提醒,出現以下兩種情況時,訴訟離婚后的財產可以重新分割:1、訴訟離婚時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2、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離婚后,發現對方的上述行為,有新證據的,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分割財產。那么起訴離婚幾年后再次分割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起訴離婚2年內能再次分割財產。《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提醒,出現以下兩種情況時,訴訟離婚后的財產可以重新分割:1、訴訟離婚時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2、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離婚后,發現對方的上述行為,有新證據的,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分割財產。關于起訴離婚幾年后再次分割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起訴離婚2年內能再次分割財產。《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提醒,出現以下兩種情況時,訴訟離婚后的財產可以重新分割:
1、訴訟離婚時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離婚后,發現對方的上述行為,有新證據的,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分割財產。
只能是基層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這里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設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為便于審理案件而臨時性派出的法庭。適用簡易程序的審級。只能適用于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只能是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民事案件。其中,事實清楚是指當事人雙方對爭議的事實陳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證據,無須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即可判明事實、分清是非;權利義務關系明確,是指誰是責任的承擔者,誰是權利的享有者,關系明確;爭議不大,是指當事人對案件的是非、責任以及訴訟標的爭執無原則分歧。起訴離婚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區別主要在于,在起訴離婚的過程當中,如果證據事實都比較清楚的話,比如說被告方存在吸毒、家暴的這種行為,那么在一審的時候就會判決離婚,這就是簡易程序。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結案時間不一樣,如果是走普通程序的話,一審不會判決離婚,還需要進行二審的。
普通程序的立案方式是群眾舉報一一部門移送一執法檢查一一上級交辦四個不同范圍受理審查立案,都屬有影響和一般普通的案件;而簡易程序立案是在執法檢查中,當場發現違法事實,予以處罰的違法事件。所以,受理方式相對普通程序而言要簡便,范圍要窄一些。立案手續辦理也不一樣,普通程序的立案程序,要限期由辦案人員根據立案線索提出立案報告或填寫立案審批表,報檔案行政機關負責人審批或集體研究決定,認為后果性質嚴重,且具有懲戒效應需給予處罰才審批立案;而簡易處罰程序中沒有明確規定審批手續,現場檢查中來不及辦理立案審批手續。但對罰款應持慎重態度。適用簡易程序案件結案時間一般是當場處罰,最長時效不超過三個月;而普通程序案件的結案時間一般為六個月,重大疑難案件經允許還可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