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分割財產后悔再起訴怎么做

導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關于被隱瞞的部分財產根據我國婚姻法第47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31條的規定一方可以依法向另一方提出再次分割的要求如果他拒絕的話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再次分割起訴應當在發現之次日起兩年內提出。那么離婚后分割財產后悔再起訴怎么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關于被隱瞞的部分財產根據我國婚姻法第47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31條的規定一方可以依法向另一方提出再次分割的要求如果他拒絕的話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再次分割起訴應當在發現之次日起兩年內提出。關于離婚后分割財產后悔再起訴怎么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分割財產后悔再起訴怎么做
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協議是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達成的它當然是可以進行變更或者撤銷的一是由雙方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者撤銷如果雙方不能就變更或者撤銷達成一致意見則只有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變更或者撤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從以上規定來看要求變更或者撤銷離婚協議財產分割的內容即要求重新分割財產要把握兩個條件
一是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向法院提出
二是要證明你在訂立該協議時是有被對方欺詐或者脅迫等情形的。
關于被隱瞞的部分財產根據我國婚姻法第47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31條的規定一方可以依法向另一方提出再次分割的要求如果他拒絕的話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再次分割起訴應當在發現之次日起兩年內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