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訴離婚財產怎么分配

導讀:
離婚起訴財產分割是夫妻共同財產,而個人財產仍歸個人所有。訴訟離婚時,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方式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分割。若無約定,參照如下規定進行分割:1、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那么法院起訴離婚財產怎么分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起訴財產分割是夫妻共同財產,而個人財產仍歸個人所有。訴訟離婚時,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方式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分割。若無約定,參照如下規定進行分割:1、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關于法院起訴離婚財產怎么分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起訴財產分割是夫妻共同財產,而個人財產仍歸個人所有。
訴訟離婚時,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方式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分割。若無約定,參照如下規定進行分割:
1、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
2、遵守男女平等的原則,特別是在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外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時,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給予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若是因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離婚雙方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并詢問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3、離婚雙方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1)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離婚協議糾紛的處理及法律救濟途徑。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后,在送達回證上簽名。
(6)登記員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