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家產分割要怎么處理

導讀:
婚姻法是私法,它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愿。并且在離婚財產分割的時候,約定往往先于法律考慮,法律認為,夫妻有權處理自己的財產問題,對自己擁有的財產享有支配權。女方和男方的經濟條件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在進行財產分割時充分考慮子女和女方的利益條件下進行。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2、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那么離婚家產分割要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法是私法,它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愿。并且在離婚財產分割的時候,約定往往先于法律考慮,法律認為,夫妻有權處理自己的財產問題,對自己擁有的財產享有支配權。女方和男方的經濟條件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在進行財產分割時充分考慮子女和女方的利益條件下進行。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2、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關于離婚家產分割要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財產約定先于法定。
婚姻法是私法,它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愿。它允許夫妻用契約、協議的方式對他們在婚前和婚后財產的歸屬、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以及對第三人債務的清償、婚姻解除時財產的分割等事項做出約定,從而排除或部分排除夫妻法定財產制適用的制度。并且在離婚財產分割的時候,約定往往先于法律考慮,法律認為,夫妻有權處理自己的財產問題,對自己擁有的財產享有支配權。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為前提。
夫妻雙方對共同所有的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但是在我們國家。女方和男方的經濟條件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在進行財產分割時充分考慮子女和女方的利益條件下進行。當然,對主要考慮的是還是子女的利益,因為父母的離婚會給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學習帶來一定的影響,也使下一代健康成長,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以照顧子女的實際需要。
(三)以男女平等為原則。
在一個家庭中,一般表現為男方經濟收入高于女方。但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女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給她財產。這里的男女平的是指:
1、只要是夫妻共有財產是共同共有財產,對于這些財產,不問其來源,雙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
2、夫妻在家中享有平等的權利和地位,也履行平等的義務。
3、夫妻在享有平等的財產處理權、財產使用全的同時,禁止搞絕對平均主義。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3、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這種約定如果是口頭的,具有不確定性,極易發生糾紛,所以法律規定,該約定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