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出軌離婚財產怎么判?

導讀:
法院在判決離婚時主要考慮到雙方感情是否破裂,但是如果在對方不同意離婚,且對方構成重婚或者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婚姻過錯時,即使在第一次起訴中,法院也有可能判決準予離婚。最后,在財產分割中:如果過錯一方的出軌行為構成婚姻法上重婚或者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只要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其過錯行為,那其就屬于過錯方,此時不僅可以要求過錯方給予自己精神損害賠償,在財產的分配也可以偏向于無過錯方。那么一方出軌離婚財產怎么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在判決離婚時主要考慮到雙方感情是否破裂,但是如果在對方不同意離婚,且對方構成重婚或者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婚姻過錯時,即使在第一次起訴中,法院也有可能判決準予離婚。最后,在財產分割中:如果過錯一方的出軌行為構成婚姻法上重婚或者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只要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其過錯行為,那其就屬于過錯方,此時不僅可以要求過錯方給予自己精神損害賠償,在財產的分配也可以偏向于無過錯方。關于一方出軌離婚財產怎么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出軌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一般的婚外情行為雖然有錯,但是不屬于法律上的婚姻過錯,不會影響到離婚案件。法律上構成婚姻過錯的出軌需要達到重婚或者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程度。
法院在判決離婚時主要考慮到雙方感情是否破裂,但是如果在對方不同意離婚,且對方構成重婚或者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婚姻過錯時,即使在第一次起訴中,法院也有可能判決準予離婚。
最后,在財產分割中:如果過錯一方的出軌行為構成婚姻法上重婚或者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只要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其過錯行為,那其就屬于過錯方,此時不僅可以要求過錯方給予自己精神損害賠償,在財產的分配也可以偏向于無過錯方。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