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怎么處理

導讀:
就我國現行法律中,婚外情并不承擔刑事責任,屬于道德調整的范疇,但它違反了《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即違背了《婚姻法》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條款,如果引起夫妻離婚,無過錯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訴離婚并可向對方提起精神賠償。只有婚外情中的男女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才構成重婚罪。那么婚外情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就我國現行法律中,婚外情并不承擔刑事責任,屬于道德調整的范疇,但它違反了《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即違背了《婚姻法》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條款,如果引起夫妻離婚,無過錯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訴離婚并可向對方提起精神賠償。只有婚外情中的男女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才構成重婚罪。關于婚外情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就我國現行法律中,婚外情并不承擔刑事責任,屬于道德調整的范疇,但它違反了《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即違背了《婚姻法》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條款,如果引起夫妻離婚,無過錯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訴離婚并可向對方提起精神賠償。
依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只有婚外情中的男女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才構成重婚罪。受害方可持相關證據向法院起訴,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1、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異性做出的書面材料;
2、顯示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與婚外異性親密關系的各種照片;
例如,記錄了他們在公園、劇院等公共場所擁抱、牽手、親吻等親昵行為的照片,也能從一個側面證實其間存在不正當的異性關系,證明配偶的過錯。
3、錄音錄像等能夠證明有婚外情的視聽資料;
如談話中有婚外情的一方配偶承認與第三者的婚外情關系、在自家安裝攝像設備,拍攝到配偶與婚外異性舉止親昵的錄像等;
4、手機短信;
配偶與第三者之間的婚外情短信。
5、通訊軟件聊天記錄和電子郵件;
在現實生活中,通過QQ、MSN等通訊軟件聊天記錄和電子郵箱中的來往信件,發(fā)現夫妻一方有婚外情的現象大量存在,但此類證據同樣存在保存困難,穩(wěn)定性差且無法證明發(fā)送者和接收者身份等問題。
所以這兩種證據也很難單獨作為婚外情證據,一般情況下,當事人通過截圖打印或公證后,只能將其作為輔助的證據材料,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6、可以進一步認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證據材料
(1)房地產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租房地物業(yè)公司有關兩人租房、交物業(yè)費、水電費等有關證據;
(2)共同居住的小區(qū)鄰居、保安等服務人員的證人證言;
(3)警方的筆錄和出警記錄;
實踐中有一種常見的做法,如果發(fā)現配偶一方與婚外異性的同居地點,可以撥打“110”以“發(fā)現賣淫嫖娼行為”等事由報警,由執(zhí)行公務的公安人員進入住宅,然后對二人進行詢問,并做出筆錄;
如此,證據由公安機關做出,證明力相對較強;既避免了當事人自行進入他人住宅,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又能通過日后調取此類證據提交法庭,證實配偶與第三者的同居的事實,得到法官的采信。
7、可以進一步認定“重婚”的證據材料
(1)以夫妻名義共同做出的行為,如登記結婚、舉行婚禮、為孩子申報戶口、購買及租賃住房等;
(2)親友的證人證言;
1、自家床上“捉奸”拍照合法有效。如果破門進入自家,舉起攝像機拍下床上情況,被法院認定的可能性較大。
2、“別人家”床上“捉奸”,拍照是否合法,值得商榷。
如果在他人住宅或賓館收集證據,不但取的證據不被法院采納,還有可能會吃“侵權”官司。因為取證的方式要合法,否則,取證即使反映了事實真相,結果也不能被法院采用。
3、在公園等公共場所取證被法院采信可能性大。
雖然在大眾公共場所擁抱、牽手、親吻的多,過于親密接觸的少,但不排除有些人在野外或公園發(fā)生性行為的現象。如果發(fā)生的行為進入公共場所范疇,行為人的行為就失去了狹義的私密性,并且,一般認為,這是行為人自己放棄了隱私的權利,因此,取的證據被法院采納的可能性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