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男子打老婆聲稱很正常,家暴什么程度可以判刑?

導讀:
近日,湖北黃石一對夫妻因離婚事宜在家發生爭吵,男子竟當著孩子的面動手打老婆。隨后,民警將男子強制帶離并進行批評教育,告知家庭暴力涉嫌違法犯罪后,男子才認識到錯誤,并承諾以后再也不動手了。例如家暴致被家暴方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可以根據具體情節在故意傷害罪的量刑范圍內判處相應的刑罰。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湖北一男子打老婆聲稱很正常,家暴什么程度可以判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日,湖北黃石一對夫妻因離婚事宜在家發生爭吵,男子竟當著孩子的面動手打老婆。隨后,民警將男子強制帶離并進行批評教育,告知家庭暴力涉嫌違法犯罪后,男子才認識到錯誤,并承諾以后再也不動手了。例如家暴致被家暴方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可以根據具體情節在故意傷害罪的量刑范圍內判處相應的刑罰。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關于湖北一男子打老婆聲稱很正常,家暴什么程度可以判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日,湖北黃石一對夫妻因離婚事宜在家發生爭吵,男子竟當著孩子的面動手打老婆。接到報警后,黃石市公安局西塞山分局牧羊湖派出所民警及時趕到現場處置。面對民警詢問,男子毫無悔意,竟聲稱打老婆是很正常的行為。
隨后,民警將男子強制帶離并進行批評教育,告知家庭暴力涉嫌違法犯罪后,男子才認識到錯誤,并承諾以后再也不動手了。
家暴構成犯罪的,可以判刑。例如家暴致被家暴方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可以根據具體情節在故意傷害罪的量刑范圍內判處相應的刑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員,被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二)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扶養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一)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
(二)向公安機關報案;
(三)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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