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離婚證據收集的技巧

導讀:
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為受害者應當盡早的收集和保存相關的證據,在發生家庭暴力的時候,是收集證據的最佳時機。如果不幸遭遇了家暴,首先建議及時搜集家暴的相關證據,等到證據搜集齊全后,可以和對方協議離婚,若協議不成,當事人最好寫起訴狀然后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時,參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財產。婚姻法規定,過錯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那么家暴離婚證據收集的技巧。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為受害者應當盡早的收集和保存相關的證據,在發生家庭暴力的時候,是收集證據的最佳時機。如果不幸遭遇了家暴,首先建議及時搜集家暴的相關證據,等到證據搜集齊全后,可以和對方協議離婚,若協議不成,當事人最好寫起訴狀然后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時,參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財產。婚姻法規定,過錯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關于家暴離婚證據收集的技巧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為受害者應當盡早的收集和保存相關的證據,在發生家庭暴力的時候,是收集證據的最佳時機。如果時間過長,沒有及時保存相關證據,就可能導致證據的滅失,這對于事后的權益的保護和救濟都會造成不利。
(一)證人證言;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如果這些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那么可以盡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及錄音取證的方式進行。
(二)在家庭暴力發生后,若曾經報過警,那么警方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并制作筆錄。
(三)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時到醫院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是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的。如果受害人受傷嚴重,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鑒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鑒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那么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歷。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續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
(四)如果受害人曾經向婦聯投訴過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婦聯同志曾經對該事做過處理,并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那么婦聯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同時也可以為曾經發生的家庭暴力單獨出具書證。
(五)如果曾向居民委員會或者是村民委員會反映過這種問題,這有關機構也可以出具書證。
(六)如果受害人曾經向雙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單位求助過,那么工作單位的領導也可以代表單位為其出具書證,當然也可以采取律師進行調查的方法。
(七)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間發生糾紛時,曾有過通話錄音,那么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為附著的證據,或者是雙方在談到協議離婚或者是賠償事項時,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為并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
如果不幸遭遇了家暴,首先建議及時搜集家暴的相關證據,等到證據搜集齊全后,可以和對方協議離婚,若協議不成,當事人最好寫起訴狀然后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時,參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財產。婚姻法規定,過錯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所謂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制度,是指在離婚訴訟中,因過錯方的行為導致夫妻離婚時,過錯方應對無過錯方給予民事賠償的法律制度。
新《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司法解釋)對離婚過錯損害賠償都作了明確規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四種情況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綜合可知,對于家暴離婚房子怎么判定該問題來說需要參考實際的離婚案件。一般來說,家暴屬于離婚案件當中的過錯方,按照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出相關賠償要求。對于房產的分配問題上,也需要參考婚前的房產狀況,對于當事人作出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