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冷暴力犯法嗎

導讀:
目前法律對家庭冷暴力這塊存在空白,并沒有明確界定屬于違法的事實。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實施家庭暴力的符合“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應準予離婚。筆者認為,“家庭暴力”應適應社會生活的變化,適時改變其法律內涵,但又不能靠簡單突破法律文本來作擴張解釋。法官應結合《婚姻法》的精神實質處理案件,評價家庭冷暴力的法律性質。《婚姻法》的精神實質是尊重人的意愿與選擇,夫妻一方受家庭冷暴力的實質傷害而不得不提起離婚訴訟,應受法律保護。那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目前法律對家庭冷暴力這塊存在空白,并沒有明確界定屬于違法的事實。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實施家庭暴力的符合“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應準予離婚。筆者認為,“家庭暴力”應適應社會生活的變化,適時改變其法律內涵,但又不能靠簡單突破法律文本來作擴張解釋。法官應結合《婚姻法》的精神實質處理案件,評價家庭冷暴力的法律性質。《婚姻法》的精神實質是尊重人的意愿與選擇,夫妻一方受家庭冷暴力的實質傷害而不得不提起離婚訴訟,應受法律保護。關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冷暴力犯法嗎?目前法律對家庭冷暴力這塊存在空白,并沒有明確界定屬于違法的事實。那如果遭遇家庭冷暴力想要離婚,該怎么做?一起來看看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此文僅供參考。
家庭冷暴力犯法嗎
不犯法。通俗意義上講,所謂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態度冷漠、漠不關心對方,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非正式暴力行為。它實際上是一種精神虐待,多發生于高學歷、高收入、高職位的白領、知識分子家庭。
目前,“冷暴力”在我國的法律界定上還存在空白,尤其是當婦女成為“冷暴力”對象時。我國現有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要么只有原則性規定,要么只對以“作為”方式實施的家庭暴力予以界定,而對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的家庭暴力(即“冷暴力”)沒有明確的界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實施家庭暴力的符合“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應準予離婚。然而家庭冷暴力不同于家庭暴力,具有反復性、隱藏性的特點,加上沒有傷痕,不見鮮血,不能作傷情鑒定,即使鬧到法庭上,法官也難以認定誰是過錯方。要成為離婚條件值得商榷。
筆者認為,“家庭暴力”應適應社會生活的變化,適時改變其法律內涵,但又不能靠簡單突破法律文本來作擴張解釋。法官應結合《婚姻法》的精神實質處理案件,評價家庭冷暴力的法律性質。
《婚姻法》的精神實質是尊重人的意愿與選擇,夫妻一方受家庭冷暴力的實質傷害而不得不提起離婚訴訟,應受法律保護。對這種傷害行為默認,是對婚姻法精神的違反,不符合法治社會要求,故法院應對此提供司法救濟。法官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應把握好“感情確已破裂”的司法裁量范圍,要注意實施家庭冷暴力一方對夫妻另一方的傷害程度,涉及因素有精神障礙、不盡夫妻義務等。只有當這種傷害達到實質這一程度,才能獲得法院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