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證?

導讀:
同時家庭冷暴力的施暴人實施冷暴力后也很少留下物證。并且處在家庭冷暴力中的夫妻為了維護自己的隱私和所謂的家庭尊嚴,一般會選擇“家丑不外揚”,因此其家事外人無從得知。致使受害者收集證據面臨著巨大挑戰,家庭冷暴力離婚遇到證據阻礙。隨著家庭暴力現在在社會上愈演愈烈,很多婦女對拳腳上的暴力有了很大的維權意識,漸漸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那么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同時家庭冷暴力的施暴人實施冷暴力后也很少留下物證。并且處在家庭冷暴力中的夫妻為了維護自己的隱私和所謂的家庭尊嚴,一般會選擇“家丑不外揚”,因此其家事外人無從得知。致使受害者收集證據面臨著巨大挑戰,家庭冷暴力離婚遇到證據阻礙。隨著家庭暴力現在在社會上愈演愈烈,很多婦女對拳腳上的暴力有了很大的維權意識,漸漸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關于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證?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冷暴力的受害者不可能如傳統暴力受害者一樣在身體上留下傷痕。同時家庭冷暴力的施暴人實施冷暴力后也很少留下物證。并且處在家庭冷暴力中的夫妻為了維護自己的隱私和所謂的家庭尊嚴,一般會選擇“家丑不外揚”,因此其家事外人無從得知。那么受害者如何尋找證人證言如何證明自己所言是真實的,在法律上存在著一定的難度。致使受害者收集證據面臨著巨大挑戰,家庭冷暴力離婚遇到證據阻礙。
關于合法證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了七種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與勘驗筆錄。
快車小編為您總結一下遭遇家庭冷暴力時有哪些證據可以收集:
1、可以記錄相關事實,并找人作證。
2、對實施暴力之后留在身上的傷痕做醫學鑒定,作為他實施暴力的法律證據。
3、用錄音設備進行錄音,這也可以作為法律證據。
我國對家庭冷暴力是如何規定的?
隨著家庭暴力現在在社會上愈演愈烈,很多婦女對拳腳上的暴力有了很大的維權意識,漸漸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如果拳腳相加,使對方身上留下傷痕,弄不好就要吃官司。于是,一些人就采用另一種更“高級”的冷暴力方式。可是家庭“冷暴力”具有反復性、隱藏性的特點,加上沒有傷痕,不見鮮血,不能作傷情鑒定,即使鬧到法庭上,法官也難以認定誰是過錯方。[page]
目前,“冷暴力”在我國的法律界定上還存在空白,尤其是當婦女成為“冷暴力”對象時。我國現有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要么只有原則性規定,要么只對以“作為”方式實施的家庭暴力予以界定,而對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的家庭暴力(即“冷暴力”)沒有明確的界定,使家庭冷暴力遭遇了法律空白,因此家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就成了一個難題。
對于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我國目前的做法是:
1、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之方法一:協議離婚(去當地民政局辦離婚)
夫妻雙方如果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達成協議,則可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以解除婚姻關系的方式。
2、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之方法二:訴訟離婚(去法院辦理離婚)
終結家庭冷暴力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起離婚訴訟。這是我國法律明文規定的救助形式,也是經常被當事人采用的救濟方式。如果男女雙方就離婚無法達成協議,則可向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