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事故幾個等級

導讀:
重大質量事故又劃分為:一級重大事故、二級重大事故、三級重大事故。所發生的費用由事故的責任方承擔。對造成質量事故的直接責任人, 根據不同的質量事故等級, 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批評、記過處分, 或分別給予不同數量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 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那么工程質量事故幾個等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重大質量事故又劃分為:一級重大事故、二級重大事故、三級重大事故。所發生的費用由事故的責任方承擔。對造成質量事故的直接責任人, 根據不同的質量事故等級, 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批評、記過處分, 或分別給予不同數量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 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關于工程質量事故幾個等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程質量事故的分類方法較多,國家現行對工程質量事故通常采用按造成損失嚴重程度劃分為:一般分質量問題、一般質量事故和重大質量事故三類。重大質量事故又劃分為:一級重大事故、二級重大事故、三級重大事故。具體如下:
1、一般質量事故:質量低劣或達不到質量標準,需要加固修補,直接經濟損失(包括修復費用)在20-300萬之間的事故。一般質量事故分三個等級:一級一般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50--300萬之間;二級一般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150萬之間;三級一般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50萬之間。
2、重大質量事故: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坍塌、報廢和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重大質量事故分三級:一級重大事故,死亡30人;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以上;特大型橋梁主體結構垮塌;二級重大事故:死亡10--29人;直接經濟損失500--1000萬(不含);大型橋梁結構主體垮塌;三級重大事故:死亡1-9人;300-500萬;中小型橋梁垮塌。
建設工程在竣工驗收前,由于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建設管理、使用不合格器材等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應由施工單位負責修復。所發生的費用由事故的責任方承擔。
2、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處罰要求
對于無證或超范圍設計、施工造成質量事故的,除追究設計、施工單位的責任外,還要追究建設單位的責任。
對于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報告期限的,或拒絕提供與事故有關情況資料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單位,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通報批評、警告、罰款,并由發證機關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
對造成質量事故的直接責任人,根據不同的質量事故等級,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批評、記過處分,或分別給予不同數量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罰款要求
被處罰的單位或個人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
質量監督機構現場收繳罰款,必須向當事人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否則,當事人有權拒絕罰款。
被罰款單位或個人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或組織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加罰滯納金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對工程參與單位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罰
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發生違規、違紀行為,或出現質量、安全事故的,除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予以相應處罰外,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應視情節輕重給予下列處罰;
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的,給予通報批評;
轉包、違法分包、越級承攬電信建設項目或者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取消責任單位1-2年參與電信建設活動的資格。
根據《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建質[2010]111號),工程質量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工程質量事故分為4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等級劃分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