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負債怎么劃分

導讀: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離婚后所欠的債務如何分配,要依據債務的類型而定,個人債務由個人財產償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財產償還。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那么夫妻離婚負債怎么劃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離婚后所欠的債務如何分配,要依據債務的類型而定,個人債務由個人財產償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財產償還。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關于夫妻離婚負債怎么劃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離婚后所欠的債務如何分配,要依據債務的類型而定,個人債務由個人財產償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財產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夫妻財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一條【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