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幾天離婚了怎么辦

導讀:
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離婚訴訟的。那么結婚幾天離婚了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離婚訴訟的。關于結婚幾天離婚了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準備相關證件。
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外籍人士、港澳臺胞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護照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等有效旅行證件
2、準備相關材料。
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免簽名,一式三份),在離婚協議書里面,必須明確說明雙方是自愿離婚,并且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否則該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
3、夫妻雙方共同、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4、民政局工作人員經查證情況屬實后,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1、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法院經過調解后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并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準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2、在實踐中,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首先是進行調解,第一次訴訟一般是不判決離婚的,半年后當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一般在第二次判離的可能就大大增強了。
3、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法院立案后,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離婚訴訟的。
4、如果是男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女方要起訴離婚并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證據,如家庭暴力的證據、包二奶的證據、感情不和分居的證據等等,通過證據說明兩人感情已無和好可能,法院在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后,才會判決。
1、婚姻關系不會自動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只是準許離婚的一個條件,只要能夠證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法院就應當判決離婚。
2、離婚只有兩個途徑:
(1)登記離婚: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并且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及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由婚姻登記機關發給離婚證。
(2)如果雙方在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子女撫養三個問題中有一個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則需由法院判決能否離婚。
3、分居兩年并不能成為離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種,比如異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規定,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導致分居滿兩年,才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