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中突然懷孕怎么辦

導讀:
根據我國婚姻法律規定,婚姻關系的解除并不意味著男方不用承擔撫養義務。所以,如果離婚后懷孕一方生下了孩子,可要求前夫支付撫養費和教育費。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離婚時財產糾紛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分割財產。那么起訴離婚中突然懷孕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我國婚姻法律規定,婚姻關系的解除并不意味著男方不用承擔撫養義務。所以,如果離婚后懷孕一方生下了孩子,可要求前夫支付撫養費和教育費。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離婚時財產糾紛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分割財產。關于起訴離婚中突然懷孕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婚姻法》第34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規定,而且這條規定只是針對案件審理期間,且是在女方能提供相關證據的情況下。
如果法院已經判定離婚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02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婚姻法》第34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規定,而且這條規定只是針對案件審理期間,且是在女方能提供相關證據的情況下。如果法院已經判定離婚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81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根據我國婚姻法律規定,婚姻關系的解除并不意味著男方不用承擔撫養義務。《婚姻法》第36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所以,如果離婚后懷孕一方生下了孩子,可要求前夫支付撫養費和教育費。一般來講,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離婚時財產糾紛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分割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離婚時女方已經懷孕,那么在進行財產分割時有以下兩種情況:
1、假如女方想進行流產,且是女方自愿的行為,醫藥費、營養費等應當作為共同債務,雙方都要負擔。男方可以適當補償女方。但是具體標準法律無規定,取決于法官自由裁量權。
2、假如不同意流產,那么男方應當支付預備生產期間的營養費用、生產費用、醫藥費等。男方應當支付撫養費,男方不支付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對男方財產強制執行,如劃撥他的存款等等。在男方經濟能力可以的情況下也可以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用。
《婚姻法》第34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1年內或中止妊娠后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懷孕期女方要求離婚可以參照以下協議離婚的程序:
1、申請: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后,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
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后,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
4、撤銷。




